劳务纠纷法律依据(劳动纠纷问题)

劳务纠纷法律依据(劳动纠纷问题)

内容导航:

Q1:有关劳务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

从形式上看该合同没有成立。但是,只要你在该公司工作,就应认为你们之间存在劳动或劳务合同关系。请你注意平时保留相关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报销记录、工作牌等。一旦发生纠纷,可以主张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还可以主张未订立劳动合同而取得两倍工资

没有

有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才有效

Q2:劳务纠纷法律咨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劳务合同中,雇主处于支配地位,雇员则处于被支配的从属地位。虽然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地位形式上平等,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主体身份是不平等的。由于劳务合同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未明文规定,劳务合同纠纷适用《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Q3:劳动纠纷问题

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随时可以申请的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没签合同,你可以去告公司赔钱,但问题是你要掌握在公司工作的证据,比如他们发给你的工资条,用这些证据来证明你在这个公司工作,但他们没有和你签合同。

九五年以前我国调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的法律条文主要有:

1、国务院令第117号令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发布日期 1993年7月6日,执行日期 1993年8月1日。

2、一九八二年三月十二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并颁布执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3、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政务院公布,一九五三年一月二日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Q4:有关劳务纠纷的问题。

劳动合同等具体情况不清楚。

但正常情况下员工要离职的话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

建议与公司协商,这样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等问题解决不了的,提起劳动仲裁。

第一,请你精确计算你女朋友的工作时间是否已满半年,未满的话可以马上走人,因为她仍在试用期;有的话另当别论了。

第二,工作时间满半年,公司领导说转正,是否有下发性的文件证明?如果有充分材料说明你的女友已经成为正式员工,那么你必须遵守合同法规定,即在辞职前一个月通知公司。

第三,如果你的女朋友在未辞职情况下去另外一个公司就职,原先的公司可以以你女友违反合同规定而起诉她。

第四,你女友有劳动能力且无重大疾病会影响工作的,只要她单位无过失,那么她要辞职都要按程序走。

所以希望你们三思而后行。

您好,以下为对您问题的回复:

建议你在劳务合同中明确月工资为2000元,另外将劳务合同更改为劳动合同。以表明你们之间属于劳动关系。

Q5:法律 劳动纠纷

你以用人单位未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按你所说的话,合同是空白这一点,你也没有证据,这就是公家怎么说怎么是了。

如果你合同期满后,你算一下会得多少,然后在去劳工部门了解一下相关事项,如公司和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有差池的话,你就可以讨回属于你的钱了。

谢谢,希望采纳。

先看你的合同条款有没有这条 要是没有你什么也拿不到 记得给我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