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劳务费(新会计准则中主要的会计政策有哪些?举些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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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新会计准则中主要的会计政策有哪些?举些例子
存货的发出计价方法选择
1 新旧会计准则差异
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即新准则中存货发出成本的确定方法仅包括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三种方法,与旧存货准则(指2001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存货》。以下同上)相比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不能真实反映存货流转,国际准则禁止采用后进先出法,新准则也取消了存货的后进先出法,对于这一点,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一致。
旧存货准则中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一般应当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新准则扩展为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目的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2 企业存货发出计价方法选择分析
据有关资料统计分析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出于会计处理繁简的考虑。主要采用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计划成本法四种方法。由于近几年会计软件的普遍运用,先进先出法和个别计价法的使用比例逐年上升,可以得出我国上市公司选择存货发出计价方法越来越重视效益配比原则。企业将越来越多地关注和优化会计政策的选择。新会计准则取消存货发出计价的后进先出法对我国上市公司整体影响不大,大多数企业在存货发出计价的会计政策选择虽然没有达到最优,但也没有利用旧会计准则的不完善操作盈余。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确认方法的选择
1 新旧会计准则差异
(1)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规定“准则中的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采用了资产组的概念。规定“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在单项资产减值准备难以确定时,应当按照相关资产组确定资产减值。新准则规定“适用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以外的其他减值的处理”。
(2)新准则规定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公允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是靠人为判断的,中国目前还无法广泛使用公允价值,人为调整利润的行为屡屡出现,所以对公允价值采取限制使用的态度。新准则取消了商誉直线法摊销。改用公允价值法。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减值测试,并结合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进行测试。只要有活跃市场。只要有公平价值。就可以使用公允价值。强调一旦使用了公允价值,就停止历史成本价值的账务处理。
2 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的选择分析
(1)计提被滥用。成为企业操作盈利、粉饰会计报表的手段。资产减值会计政策赋予了企业更多的职业判断权利,目的在于使企业更稳健地确认当期收益,更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但不可避免地带来新的问题,因职业判断所依据的条件和衡量的标准不一样,或出于某种需要(如保配,扭亏等),使资产减值会计极有可能成为企业实施盈余管理的手段。
(2)确认与计量难度较大。因此外部监管难度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关键是确认资产预期的未来经济效益,现有规定对有关资产计量模式缺乏统一的标准。概念内容又过于笼统,欠缺灵活性。因而可操作性差。由于资产减值准备确认与计量难度大。导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公允性难以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长期投资可回收金额等资料是企业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其中“可回收金额”“可变现净值”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可回收金额”中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需预计未来一定期间现金流入量和贴现率。更具有不确定性;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弹性过大,计提不仅缺乏衡量标准。而且缺乏制约手段;资产减值准备再确认缺乏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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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新会计准则劳务费放现金流量表哪里
新会计准则劳务费放现金流量表的应收账款里。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1+17%)+利润表中其他业务收入+(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意义及作用
作为一个分析的工具,现金流量表的主要作用是决定公司短期生存能力,特别是缴付帐单的能力。它是反映一家公司在一定时期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动态状况的报表。其组成内容与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相一致。通过现金流量表, 可以概括反映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企业现金流入流出的影响, 对于评价企业的实现利润、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 要比传统的损益表提供更好的基础。
Q3:新准则劳务派遣属于应付职工薪酬吗
是的,新准则劳务派遣的工资也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相关成本费用归集至成本费用科目二级明细外部劳务费下面
应付职工薪酬是否包括劳务派遣工资,如果不太了解没有关系,本文数豆子搜集整理了相关信息,请大家参考。
应付职工薪酬是否包括劳务派遣工资?
包括
新准则劳务派遣的工资也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相关成本费用归集至成本费用科目二级明细外部劳务费下面
应付职工薪酬是否包括劳务派遣工资相关阅读
劳务派遣工资如何做会计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财会[2014]8号)第三条规定: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
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基于此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务派遣工的人工费用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参看国税总局2012年15号,2015年34号文件
额
Q4:不跨年会计年度的劳务收入,确认收入采用的方法是?
确认收入采用的方法是:应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 劳务可以分为跨年度劳务和不跨年度劳务: 对于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不跨年会计年度的劳务收入,应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 收入准则规定采用完成合同法确认收入。
Q5:新会计准则中对一般办公用电脑,传真机,桌椅板凳等小金额的是怎样划分计入固定资产和入账的?
新会计准则中对固定资产的定义为: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2)使用年限超过1年;(3)单位价值较高。”
新准则并没有规定这个单位价值较高的标准,具体单位可以自行选择。一般企业电脑都计入固定资产,对于传真机、桌椅板凳等一般计入“周转材料”中的“低值易耗品”即可,然后选择五五转销法或者分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具体还要结合企业自身的情况(如企业规模、收入水平等)自行选择。
没看懂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