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劳务合同模板(农民工委托代理人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农民工劳务合同模板(农民工委托代理人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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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农民工劳务合同文本中的甲方,是否由劳务公司单位盖公章

一般劳务合同都是盖章有效的,如果是多页合同还应有骑缝章,如果没有加盖公章可以认同为无效合同!!如果又需要可以看看劳动法,上面应该有详细的解释!!!

也许是的。

Q2:农民工委托代理人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不能委托他人签订。劳动合同是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生效的,他人代签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只要委托手续完备合法就没问题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只要劳动者出具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那么可以让代理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但公司要保留劳动者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

Q3:民工签订劳工合同书时应注意些什么?

(一)谨慎准备 谨慎准备是指订立合同之前要作细致入微的调查研究工作。《孙子·谋攻篇》云:“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订立合同前的调查研究工作就是要做到知彼知己,这样才能保证成功地订立合同。 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坦诚地向对方讲清本身的资信能力,经营权和经营能力,经营范围及合同签订人的身份和权限,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尽管如此,在实务中,当事人不能拘囿于对方所述,还应亲自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此调查研究工作主要包括下述几个方面。 1.己方情况调查 了解己方情况是指当事人在提出要约之前要尽可能多地熟知己方的情况。如了解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状况,包括价格政策、销售政策、财务工作和筹集资金的能力、设备状况、组织和人员状况等等;了解产品情况,包括产品的质量、规格、式样、价格和市场占有率等等。只有对己方情况了如指掌,才能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赢得主动。 2.对方情况调查 首先要调查对方的资信能力,即要查明对方的营业执照或其副本、企业等级证书、产品质量等级证书、重合同守信用证书、银行信誉等级证书。其次,要查明对方的经营能力,查明经营能力主要是排除两种人:一是 依法剥夺经营能力的人,二是不具备民事权利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不能与这两种人签订合同。 除此之外,还应了解对方的组织情况,包括公司类型、经营管理模式、决策层人员构成,其市场营销战略及策略等等;了解对方的经营实力,包括资金规模、生产规模、雇员人员、分配状况、产品的质量、价格、市场占有率及市场前景等等。充分了解对方情况,才能在要约与反要约阶段占居优势。 3.竞争者情况调查 当事人眼光不能太狭窄,只盯着己方和对方,还应注意到双方都存在着大量的竞争者。因此,了解双方各自的主要竞争者的情况也是非常必要的。如前所述,了解竞争者也应调查其组织情况、经营实力,其优势和劣势等等。充分了解竞争者的情况,能让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协商谈判中左右逢源,游刃有余。 (二)逐条审查 一则合同其主要条款应齐备,如果缺少了某些内容,会造成合同纠纷,甚至引发合同欺诈事件。因此在写作条款时要慎而又慎。采用示范文本的,应对照示范文本逐条填写清楚;双方协商议定条款的,要保证条款齐全内容具体。合同条款内容表述应做到具体,便于操作。如对产品的质量要求必须包括技术标准、性能标准,应写明具体的标准代号,对在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在合同中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限定。合同的每一条款,内容越具体越好,写作时考虑要周到,设想应全面,防止疏漏,不怕繁琐。 合同写好后还应逐字推敲,不能匆匆浏览一下就签字。否则稍不留意就会造成大错,如一份蘑菇买卖合同,需方本意是要“无杂质、腐烂”的蘑菇,但在合同中写成了“无杂质,腐烂”,顿号写成逗号,签字时没有发现错误。货到后,需方发现有腐烂蘑菇,要求退货。但供方辩解说:“合同上写的是‘无杂质,腐烂’。我们还以为你们专门要腐烂蘑菇,还纳闷你们干什么用呢?”争诉结果需方败诉。可见,写好合同后逐条审查仔细推敲是必不可少的。 (三)语言准确 语言准确是合同语言最基本的要求。前文“合同语言的特征”中对合同语言准确恰当有所论述,概括地讲,要使合同语言准确要做到:用词精确,数字准确,采用法定计量单位,语法要规范,多用陈述句,慎用限制词语较多的长句子,多用符合汉语特点的短句子,以避免产生歧义,从而保证合同的严密性,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谨防黑心老板

Q4:农民工解除工资待遇解除劳动合同

1、农民工被解除合同,如何赔偿要看具体的情形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用支付赔偿的,如果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协商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建议你打电话给劳动监察大队,让他们来查处,劳动大队来人时,你主动去举报,要求劳动大队作笔录,这样至少你可以证明你在此工作过,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Q5:劳务合同纠纷

这种只能按照解除合同获得赔偿了,一般是工龄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