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务发票违法?劳务发票必须在劳务所在地开吗?

什么是劳务发票违法?劳务发票必须在劳务所在地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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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营改增后劳务发票怎么开?怎样抵扣进项?

1、营改增后劳务发票怎么开:

(1)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

(2)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工会经费、职教费等)扣除的依据。

2、怎样抵扣进项:

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在交易中产生的进项税额分割为两块,这是“营改增”以后的一个重要变化,以求进项税额抵扣趋于合理。

第一块是本年由货物和应税服务共同产生的进项税额,反映在《申报表》的“进项税额—本月数”内;

第二块是上年年结转的由货物产生的留抵税额,反映在《申报表》“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内。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劳务费发票开两个途径。一是个人带劳务外包合同去税务部门开,交增值税和个税,相对而言税点高且费时费力;二是以劳务公司签劳务外包合同,劳务公司一般收很少的管理费,省时省钱。可以联系:一九九 舞儿巴巴 五三留吧。

2、劳务费不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以作为赠票抵扣,只能作为成本列支,列支的成本为票面金额。

希望能给你提供帮助!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营改增后应税劳务适用11%、6%税率和3%征收率,相关规定太多,你可以去查查

Q2:劳务发票

劳务发票一般需在劳务发生地的税务机关开具。且税务机关在发售发票时,需要收取工本管理费,并向购票单位和个人开具收据。而发票的存根联由开票方留存,发票联由受票方持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第六条

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机关核发。

税务机关应当对印制发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印制发票的资格。

第十八条

税务机关在发售发票时,应当按照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工本管理费,并向购票单位和个人开具收据。发票工本费征缴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Q3:开员工劳务费用发票属于什么经营范围

有服务项、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内容就可以开劳务发票。

Q4:劳务发票必须在劳务所在地开吗

劳务发票一般由派遣公司开具,也可以由所在劳动单位开具。

公司员工是派遣的,可由劳务公司直接开具劳务发票。

Q5:劳务税票的税率是多少

劳务报酬所得小于4000的扣除800元费用,高于4000的扣除20%费用,税率为20%

应交个人所得税为(120000-120000*0.2)*0.2=19200元

发票内容的话,开稿酬最好,还可以在应纳税额上在扣除30%

就是说应纳税所得额为19200*(1-30%)=13440元

满意答案天街小雨6级2009-08-11对啊。税务所开的是有你们公司的信息的发票,只是还有一个税务的章而已 追问: 我在一个地方看到:“(十二)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这样可以的吗??能不能告诉我谢谢 回答: 可以的。但很多劳务公司就是走歪路,明明用工单位用于支付劳动力社会保险的费用,劳务公司会从中扣去部份费用,由原来的四金或者五金减至最少的两金也的有,我老公以前就是这咱性质的劳务工。后业被用工单位正试录入后才全部交的。才知道是这么回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