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员工离职问题?我辞职了老板不给工资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吗?

如何解决员工离职问题?我辞职了老板不给工资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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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怀孕了辞职厂里要扣百分之二十的工资,找劳动局可以解决吗?

可以,辞职是不能克扣员工工资的

对于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Q2:离职了,老板不给发工资,要怎么走劳动局程序

1.最后一次向老板明说让他支付你所有所欠工资.并明确告诉他如果他还不给,就去申请劳动仲裁.

2.如果他不给.协商不成,不要拖,马上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并要求劳动仲裁.

3.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诉书》。申诉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申诉书》,《申诉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诉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诉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申诉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四)申诉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诉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诉人应当提交。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诉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你可到所在地的劳动局,如有厂证或在该厂的薪资条等都可以(没有也没关系的,只要说得清自己进厂时间,离职时间,工作时长,工种,离职原因,结果(也就是说不管你因为什么原因离职,因你现在已离职,应是厂方同意了的).你到劳动局相关科室反映一下情况,他们会给你和厂方之间进行调解的.如不行的话,你可申请仲载(这是劳动部门专为解决劳动争议所设的一个机构,叫促载厅).我国劳动法明文规定:甲方(雇方)必须在乙方(被雇方)离职时,结清乙方的所有薪资的.祝你好运!

Q3:劳务局能解决离职工资要钱吗

找劳动局去要回工资,不需要付劳动局费用,用人单位工作拖欠工资,劳动者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Q4:我辞职了!公司压我工资我找劳动局能要回来吗?违约金是什么

辞职工资支付应当截止到员工停止工作前一天,之前包括的节日期间不应当扣工资,如单位不支付 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仲裁。

要你和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你好!

能要回来,违约金本身就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

如有疑问,请追问。

Q5:我辞职了老板不给工资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吗

带上劳动合同去咨询下

完全可以

如果是辞职的话,老板批准后,他是要付工资给你的,但如果是你突然不做了,他就没必要给你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