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劳务费是什么案由(被告拖欠劳务费不给结算,法院一审胜诉了,被告又上诉中院发回重审,)

拖欠劳务费是什么案由(被告拖欠劳务费不给结算,法院一审胜诉了,被告又上诉中院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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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怎么办

遇到老板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的问题,被拖欠的当事人要搜集具体的证据和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欠条、工资被拖欠的金额和人数、工资被拖欠的时间跨度、公司的名称和具体地址、老板的个人基本信息等,写成表达准确的书面材料后,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并配合这样的部门一起催讨工资。如果还是不能得到的话,就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要注意,催讨工资应保持理智和冷静,不能以极端的方式与老板发生意外的冲突事件,比如对老板进行殴打或非法拘禁等。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Q2:老板拖欠我的劳务费迟迟不给怎么办

到劳动部门投诉

申请劳动仲裁

不行的话起诉老板

下面是要收集的证据

1、如何判断是否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依据两点: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就是说转正后每月不止一千多喔。)

(2)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不明白啊 = =!

Q3:拖欠劳务费有欠条打官司能赢吗

一、如果你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你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你的欠条可以再通过以上手段解决时作为证据使用。

欠条,本人         (身份证号:                              )由于              事情,亏欠             (身份证号:                            )现金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经双方协商约定在         年       月       日前全部还清。特立此据!债务人(欠款人):签字且按手印           年        月        日

备注:所有数字一定要使用大写,签字的地方同时要按手印。

Q4:被告拖欠劳务费不给结算,法院一审胜诉了,被告又上诉中院发回重审,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所以要是具体案件具体情况而定,是有可能改判的

你说呢...

Q5:拖欠劳务费起诉到法院法院传票送达不了怎么办

无法查实地址的裁定驳回起诉,有确切地址无人签收的,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即便胜诉了,也很难执行到

开庭传票,对方拒收或者逃避签收,可以申请法官公告送达的方式。

公告期后可以缺席开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