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签订的条件要求(签劳务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劳务合同签订的条件要求(签劳务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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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什么条件

不合法建议提起劳动仲裁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就是起止日期,和合同种类(分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是只要你不违纪,单位不能随便辞你)可以约定试用期,期限在合同期限当中,试用期当中用人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挂钩,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不超过60日;2年以上的,不超过6个月。 2、工作内容: 主要是工作岗位,约定后以后就不能随意更改,需双方协商一致后才能变更。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是单位执行什么工时标准(有标准、综合、不定时三种),一般都是标准,后两个需要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标准就是一天8小时,一周不超过40小时。还有就是加班标准,单位原因超过上述时间工作的要算加班,分为日常延时按150%计算,周六日按200%,法定节假日(1月1、农历初一、初二、初三、5月1-3、10月1-3)按300%计算。 4、劳动报酬:就是工资是多少,每月什么时间发钱以及其他约定,各地都有最低工资标准,约定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实际拿到手的工资)。 发薪日主要是会涉及以后如出现拖欠工资怎么判别起始日。 5、劳动纪律:单位给定的一些纪律,需要劳动者遵守。(违法的除外)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是达到什么条件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和解除不一样,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主要是告知是否续签),如果没有单位应支付赔偿金,晚一天给1天钱。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主要是约定违约金,其余的不违法就行,责任应包括甲乙双方。 而且现在的劳动合同除以上7点外,还都包括保险福利待遇(主要是社会保险方面的事,单位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变更合同条件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这里会涉及好多东西,单位、员工要解除关系时,都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员工辞单位,单位不用支付补偿金,如果约定违约金,员工需自支付违约金;员工如无违纪现象,单位辞员工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工资是你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金最多补12个月的,最少补1个月的)等等。 一般劳动合同中不能存在违法条款,也不能显失公平。 在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就要施行了,里面好多规定和现在不太一样,更细化了,对劳动者的保护更具体,你可以在网上找找。 至于婚假、孕假有法规要求,可以不在合同中写明,不过如果想要更优惠待遇可以双方协商补充。

公司肯定是违法的,如果仲裁没有签合同的话,必须有能证明你朋友与某公司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Q2:签劳务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签劳务合同签订需要的条件:(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Q3:签订劳动合同应具有什么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具有法律效应

Q4:劳务公司与企业公厂签订合同有什么要求?

这是劳务派遣行为。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转移派遣

有劳务派遣需要的企业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公司负责员工的报酬、福利、绩效评估、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

具体看这个

http://baike.baidu.com/view/15253.htmfr=ala0_1_1

反正我的感觉就是没保障,也就是说公司的福利可以不给你,因为你是派遣公司的员工,你的福利由派遣公司定,最好在入职前先了解一下该单位的派遣员工福利情况,跟正式工肯定有区别;此外派遣员工合同续签也是没保障的。

1、劳动关系的主体不同。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主体是劳动者与派遣公司。与单位签订合同,主体是劳动者和用工单位。

  2、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记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而劳务合同(如承揽、加工、运送合同等),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3、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职工完成的工作是整个劳动过程中的一部分,而劳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并不一定为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动条件。4、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与质量给付劳动报酬,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而在劳务合同中,劳动报酬一般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付酬。

  5、保障不同。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法律法规不完善,很难保证劳动者的权益。

Q5:什么样的人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现在已经没有劳务合同的说法了。即使是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务派遣性质的,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年满16周岁的并且是非在校学生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