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务合同被辞退?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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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没签订劳动合同
没签劳动合同,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缴社保等;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3、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你可以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82条规定)。2、可以要求补发加班费(劳动法4条规定)。3、可以要求8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47条规定)。
建议你立即申请劳动仲裁。不明白的欢迎追问。
Q2:用人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可以HI喔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从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向员工支付双倍的工资报酬。
员工辞职的,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属于擅自离职,造成单位损失的需要赔偿的。
当然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除外
1、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在用工已无零时工一说。
2、用人单位不给你签订劳动合同肯定违反相关规定。
3、建议你不需要和单位理论,只要能照顾家人就可以,等你不再上班了,可以通过劳动部门来解决,这样,既可以达到你的要求,也为将来获得赔偿打了基础。但你在上班期间一定要保存好如:工作牌、工资卡等能证明你单位职工身份的证据,以便将来你主张权利。
Q3:没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你好。2008年1月1日出台了《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规定,一年以上不签书面合同的,就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2008年1月1日算起) 其中一条规定: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接下来要续订合同的就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你现在要签订的有具体年限的,比如一年、两年、三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这个单位要负责你到退休。你将永远成为那个单位的员工。除非你自己辞职。 自己斟酌着考虑吧。现在单位要你签一年不知何意。一般现在单位都会为了规避风险而与员工签订3年期合同。你最好看看其他同事怎么想法,并且与单位沟通一下。
1·看你工作了多久了,入职一个月内要签订劳动合同,否则按照《劳动合同法》82条规定,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2·可以要求补签。
3·如果用人单位不补签的话,你可以去劳动仲裁或是劳动监察。
望采纳
?要是我早就签了,但是如果你一但单位不给交了,我现在的公司就不给交保险,你自己要承担很多钱?,我这要签三年!给你交保险多好啊,时间这么久我没干一年的还不签
Q4: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1、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的劳动合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视为劳动合同法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企业应该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若企业没有签订,则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主张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如果属于下列情况,就可以要求补偿。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当然可以。
1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所以你已经与你所在的公司成立了实际上的劳动合同关系。
2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说你是可以要求工厂给你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至于通过什么部门解决当然是直接去和工厂要求的,工厂不能够满足你的要求的话你可以直接的去法院起诉或者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参照<劳动法>规定
<劳动法>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已于公司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单位解雇你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简化公式补偿标准=在单位工作年数(小于等于12年)x你被解雇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你有以下情况,则单位不能解雇你.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要求,法律规定三楼给的很好,但是有一点是不正确的,就是有关经济补偿的日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就是说经济补偿的日期从08年1 月1日起算,要支付您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对于08年之前的要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计算。
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劳动部1994年12月3日发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七条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第十二条 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
Q5:用人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
广东胡律师:
1、双倍工资包括你的基本工资加相关提成补贴;
2、你有工资条 有银行打款记录 有考勤表就足矣;
3、可以要求单位补齐社保。
1、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在用工已无零时工一说。
2、用人单位不给你签订劳动合同肯定违反相关规定。
3、建议你不需要和单位理论,只要能照顾家人就可以,等你不再上班了,可以通过劳动部门来解决,这样,既可以达到你的要求,也为将来获得赔偿打了基础。但你在上班期间一定要保存好如:工作牌、工资卡等能证明你单位职工身份的证据,以便将来你主张权利。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按照实际取得的工资计算,比如1月是拿3000 另一倍就是3000
2月份拿4000 另一倍就是4000,针对你这情况 是按照3000计算.
“双倍工资”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适用范围”中有明确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双倍工资应当以您的全部工资来计算,并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些证据应该够了,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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