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返聘合同范本(退休人员在外单位就业所取得的收入是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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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返聘内退职工 需要达到最低工资标准吗
返聘内退职工一般不受最低工资标准保护。
养老金、生活费不是工资,不在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范围。企业内退人员、下岗职工、享受病假工资的人员,因为均离岗未上班,没在提供正常劳动,也不适用于最低工资标准保护。离、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返聘,也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其劳动报酬由双方协商决定。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最低工资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在国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之外,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时的时薪制定。最低工资的制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在国外,最低工资是政府对劳动市场的正当干预。
内退返聘职工工亡待遇与其他职工一样。
内退,全称“内部退养”或“内退内养”或“离岗退养”,是体制改革大潮的产物。是在单位内部的一种近似退休待遇的办法,办理内退的人员退出劳动岗位,每月从单位领取一定数额的内退费,用人单位和本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没有终止,一直到到达退休年龄条件后正式办理退休。
内退职工返聘,是取消内退恢复工作,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死亡的,享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工亡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Q2: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有什么区别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再紧接的第二款中明确定义“工资薪金”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的区别如下: (1)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解释: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2)从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的不同来看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 1 .从内容上分析 劳动合同关系下,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在内部劳动规则约束;根据用人单位需要进行劳动,并根据劳动者的职级、能力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同时用人单位要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劳动者服从于用人单 个人因与用人者之间存在这种劳动关系而取得的劳动报酬就是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合同关系下,约定的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劳动者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根据合同约定事项自主安排劳动内容,劳动者不受支付报酬一方的的管理,劳动者服从于合同约定的劳务事。 个人因与用人者之间存在这种劳动关系而取得的劳动报酬就是劳务报酬所得。 2 .从适用的法律规范来看 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律规范来调整,而劳务合同由民事法律规范来调整规范。 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必须参加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中去,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工种,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双方存在隶属关系。 而根据劳务合同提供劳务的一方不受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
Q3:退休人员在外单位就业所取得的收入是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
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所以你说的这种请款我认为是工资薪金。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
如果签订的是劳动合同,按工资薪金征税,按月征收;如果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按劳务报酬征税,按次征收
实际上很多事看员工是否是公司的正式员工,正式员工就按工资薪金,临时工就按劳务报酬
相比,工资薪金具有持续性,劳务报酬没有长期的持续性
Q4:天津会计:我单位有内退职工,后又将其返聘,同时发放退休工资和返聘工资,请问内退工资和返聘工资在账务上如何会计处理?
百财易老师为您解答: 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纳入职工范畴,如劳务用工合同人员。 1、支付内退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计入当期损益: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2、支付反聘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 根据反聘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 借:管理费用(或相关成本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
Q5:退休人员退休后返聘,劳务报酬是按什么发放的?
首先应该根据劳动协议签发。根据法律规定,已达到退休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再次被用人单位重新聘用或者在其他用人单位任职的,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关系不再属于劳动关系,而退休人员已经失去了“作为劳动者,双方不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签订劳务协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
其次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特殊从属关系”。劳动者的劳动必须“高度服从用人单位”;二是劳动者为其职业提供劳动力。离退休职工与单位的关系只能认定为雇佣关系,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因此工资数额不受劳动者的限制。最低工资标准。
再者退休人员再次任职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雇佣、雇佣关系;员工因事假、病假、休假等无法正常工作时,仍可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受聘人员与本单位其他正式员工享受同等待遇、社会保障、培训等福利;聘用人员的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定由用人单位组织。
雇佣关系是指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用人单位支付相应报酬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建立在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合同基础上。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的或书面的。劳动合同在中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大陆法系国家对劳动合同一般都有规定,如法国民法典、德民法典等。劳动关系变成了只能是雇佣关系,工资数额也不受最低工资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