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劳务合同范本 标准版?消防监控员这样的特殊行业可以签两个公司的合同吗违反劳动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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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消防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范围:

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时间):_________

第五条 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工程造价: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价款调整:_________

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测(化验、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年版)GB50261-199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199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04.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4.乙方交工前应做48小时的试运行试验。

第七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材料设备采购

_________

第九条 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___年,终身维护保养。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2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

4.保修金支付方法

4.1 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4.2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4.3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4.4 出现质量问题后,甲方是否与乙方指定的联系人取得联系及联系时间以甲方联系记录为准,维修项目及费用以甲方、实际施工方双方签字的发票为准。

4.5 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材料、工艺进行维修,对同一问题重复维修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甲方有权视乙方为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而自行解决,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

4.6 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第十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4.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

5.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6.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7.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8.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工程,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0.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维护人员共计_________人,直至完全独立操作为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2‰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消防验收。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廉洁约定

甲方责任: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廉洁合作管理规定的教育。

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带有娱乐性质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

4.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给乙方单位领导。

5.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6.对于乙方举报买甲方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买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规定,并遵照执行。

2.乙方不得邀请甲方人员参加带有娱乐性的宴席,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3.乙方在合作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给甲方审计部。

4.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合作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5.乙方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审计部举报;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承诺在以后合作过程中,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再让利20%,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应付乙方所有货款,并终止本协议。

6.如因乙方单位及人员在合作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扣除所有应付乙方货款,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其他方面的责任。

甲方监督电话:_________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合同经办人:_________   合同经办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协议签订地:_________

Q2:消防一次验收和租赁合同地址不符,如何进行消防合同报审。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消防验收不合格,是否应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问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第一,出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房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认定租赁合同无效。根据2008年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第二,租赁合同涉及的房屋不属于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以该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为由而认定合同无效。第三,租赁房屋用于开设经营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义务人为该企业的开办经营者,但租赁标的物经消防安全验收合格,不是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必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对15条的理解不应有误,开设、经营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申报安全检查的是针对上述公众聚集场所的开设、经营者提出的,而不是针对房屋出租人的要求。公安消防机构对商业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同进行处罚的对象也是开业者、经营者,而不是房屋出租人。 另一种情况,如果房屋的设计建筑应满足《消防法》第10条的规定而未满足,即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而投入使用的,房屋(厂房)出租人径行出租,而租赁人用于开办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等商业经营活动,也未进行消防检查或检查不合格。这种情况,房屋租赁人是否可以主张租赁合同无效?我认为,租赁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符合《消防法》的规定,应该认定合同无效。至于引起无效的责任也应该是在房屋的出租方,而租赁人虽然用于特许用途经营,提高了消防安全要求的水平,并不能免除出租方保证房屋满足《消防法》规定基本消防要求的责任。 再另一种情况,若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租赁合同的消防验收检查或验收责任的,一般应该从其约定,但这仅限于民事责任。比如,依消防法第13条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房屋,约定由承租方自行安装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此后若不能通过消防验收或抽查,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对外的行政法律责任甚至刑事法律责任应仍是由出租方承担,但对于其经济损失和人身损失,自然可以依据合同要求承租方赔付。同样,我认为,租赁合同双方对《消防法》第15条的责任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也是如此。

消防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海南利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海南金燊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海南省文昌市清澜开发区

2、 工程名称: “东海椰苑”1#~17#楼(室内)消防安装工程

3、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 93800 m2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干造价、包工程质量、 包安全施工、包消防报建和验收手续及验收相关费用。

5、承包工期:室内消防工程完工日期指与主楼工程工期同步,以小区室外工程完工后一个月为竣工日期。

二、消防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室内)内的所有消防项目,均属于施工单位承包范围。

1、室内消火栓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4、消防广播系统

5、消防正压送风系统

6、上述系统的施工、安装、联动调试。

7、本消防安装工程只包含室内工程,管线预埋或安装至室外一米止;小区室外消防管网及水泵房相关消防设施、室外自动报警系统、管线等工程均不在此次承包范围内。

三、合同价款:

根据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图纸内的所有消防项目和验收相关费用)和验收要求,经发包方、承包方双方确认,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工程合同固定总价为:¥230.0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万元整),合同固定总价在工程结算时不再作任何调增或调减。

四、工程要求:

1:承包方严格按消防部门批复后的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

五、材料设备供应:

1、主要设备和材料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经发包方和监理方认可后方可进场安装。

2、承包方必须确保所采购材料品牌规格型号与合同附件所列品牌、规格型号一致。

3、消防工程材料品牌、规格、型号详见合同附件

六、工程结算:

1、承包方在消防工程竣工后15天内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承包合同进行竣工结算。

2、施工中如因发包方和设计院要求需要对某些系统进行局部调整或变更,发生增加或减少工程内容,必须凭发包方技术总监签字认可的签证单和设计院的变更单,其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造价执行海南省2000年《海南安装工程定额》及相关取费标准进行计价,并按变更总价款下浮15%后作为消防工程变更增加或减少价款。

3、工程经发包方、承包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文昌市质量监督站及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三日内承包方将签证内容编入工程竣工结算报告报发包方,发包方应在15日内审核完毕。

4、工程结算总价款=固定总价+设计变更增减部分造价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承包方带资进场施工,第一期工程(第11#~第17#楼)消防工程施工完成后,发包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消防工程价款的70%;第二期(第1#~第10#楼)消防工程进度达到50%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期消防工程款;第二期消防工程完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工程款(合同总价款减去第一期工程已付工程款)的70%;待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承包方将消防验收合格证交予发包方并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审核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7%,留3%质保金,待2年质保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八、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确定:

1、承包方必须保证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消防系统调试、开通,经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预验收合格,发包方提供有关须由本方提供的资料委托承包方在三日内向消防部门提出正式验收申请,由承包方负责组织验收,并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工程视为竣工。

2、各系统的功能及其性能指标必须达到设计图纸和国家规范要求及验收标准。

3、工程完工后,承包方必须绘制完备的竣工图,按消防部门规定,整理成套竣工资料、竣工图四份,交发包方一份、总包单位一份、消防局一份、承包方存档一份。

4、承包方免费为发包方培训消防工程维护管理人员和指导操作。

5、保修期内,若因发包方管理责任损坏或丢失,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若因承包方质量责任需要维修,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若承包方接到通知三天内不到现场处理,发包方有权请其他队伍维修,费用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方支付。

6、消防工程保修期:按《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条例》规定消防工程保修期应为两年。

九、双方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1、提供堆放器材、工具、加工和生活用地,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条件;

2、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

3、提供本工程的消防施工图肆份及消防报建有关资料。

4、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如因资金不到位,工期顺延。

5、对不属本合同范围以内的其他部分工程,在消防联动调试之前,发包方应督促有关单位单机调试合格,保证消防联动调试顺利进行。

6、指派该工程现场代表一名,负责有关技术问题处理和组织协调等工作,并正式函告承包方。

7、消防设备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发包方不得使用,否则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8、如因发包方不及时付款,由发包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承包方责任

1、受发包方委托,代理消防部门的工程报建、验收等手续,同时承担验收相关费用。

2、因发包方之过错造成本消防工程无法如期办理竣工验收或无法通过竣工验收,承包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3承包方生活用房、堆放器材工具用房、加工用房、生产用水用电、生活用水用电等所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生产、生活所需的水、电应单独安装计量表,其费用承包方根据当地水、电供应部门的价格进行结算,水电费用应含其损耗费费。

4进场前,确定一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师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技术和生产组织管理,并用文字通知发包方。

5负责驻地现场工人安全、文明教育,办理劳动用工手续、暂住证等;承包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质量事故,发包方方概不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

6承包方在工程施工期间,按图纸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图纸。自觉接受发包方、监理方、设计单位、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各种施工技术资料,确保工程质量。

7在施工过程中,所有作业人员不得随处大小便,做到文明施工;保证其它设备和成品不受破坏,保持现场道路畅通,器材堆放整齐,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场清。消防工程在未验收交付给发包方前,承包方有责任有义务进行保护,凡设备损坏、丢失等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

8无条件服从发包方的统一协调和组织指挥,确保工程有条不紊、按期竣工。不得与其他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发生争吵、打架、斗抠现象。

十、违约责任

1、发包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发包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2、承包方如未本合同约定按期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的,每逾期一天,承包方应向发包方给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3、承包方如无法办理完成消防部门验收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发包方其他损失的,承包方应全额赔偿。

十一、其它条款

1、任何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书面文件,包括并不仅限于通知、催告函、补充协议等,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按以下通讯地址交邮之后第五日视为送达日:

发包人:

承包人:

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时,工期顺延,延迟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时间相同;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双方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5、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保修期满,工程款全部结清,本合同终止。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Q3:消防监控员这样的特殊行业可以签两个公司的合同吗违反劳动法吗?

我来回答

你只可以签订一个劳动合同,若需要兼职第二个工作,需要得到用工单位的同意。

希望可以帮到你

你好!

不特殊,肯定违法吗?如果都有事情你去那边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Q4:劳务合同对违约责任如何规定

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我国《合同法》规定了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等形式。对于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考虑到劳动合同的特殊性,结合国外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的规定,主要应以继续履行,赔偿损失为主,以禁令、申明等防范、补救措施方式为辅,违约金和定金方式不宜适用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场合。注:相关详细请到相关网站咨询或翻书了解!

商周详诚回复您:

⑴对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末经工程承包人的许可或授权,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及有关规章制度

⑵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科学安排作业,投入足够人财物,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安全;严格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消防,环卫等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作到文明施工. 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差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⑶劳务分包人必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⑷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Q5:武安市消防队合同工属于什么

签合同的消防员,管理和现役消防员差不多,略送一些,属于政府的劳务合同,工资和协警差不多吧,可能略高一些,各地不同。年轻人在消防部队还是有很多锻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