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解除需要赔偿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有没有补偿金?
内容导航:
Q1:劳务工在用人单位工作5年,解除劳动关系能得到赔偿吗
如果确是劳务工,解除劳动关系不能得到赔偿。除非能够证明是劳动关系。
能。可以获得一个月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补偿,还可另外获得1个月的工资,因为用工单位未提早一个有通知你解除合同。
Q2: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有没有补偿金
1、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视为已订立了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并施行。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应按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很简单,你所在公司的HR部门,肯定对劳动法不是特别的熟悉。
第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就已经违法了。
第二: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你的工作的工资应该是双倍。
第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是需要给予你补偿的。
没有签订合同应该支付08年至今的双倍工资,终止合同应该得到补偿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合同里应该有写明吧?
好像国企默认是终身制的。现在你要单方面解约,貌似你要征求国企同意,而且由你承担违约责任。
好在国企一般不会向个人索取违约金,否则是你应该向单位缴纳违约金。
对你的违约行为,国企没有向你支付补偿金的说话和可能。
终止劳动关系,单位也是需要给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上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第 2个月起每月向你支付双倍的工资;
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自入厂之日至解除合同之日期间的年资来计算经济补偿金)
三、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你的,再加一个月工资的待通知金。
四、终止劳动合同,也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是从08/1/1至终止合同期间的年资来计算经济补偿金)
Q3:解除劳务关系违约是怎么赔偿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之规定,有如下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一般来说,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都要在合同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30日通知,31日解除合同,很明显你方公司是不符合劳动法基本规定的,公司必然存在违约行为。至于违约责任,主要参考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同时要参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所签定合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劳动合同未明确违约责任,则可依照劳动法相关条款进行索赔!
没有正当理由将你辞退,应该支付你赔偿金,相当于双倍的经济补偿,没有提前通知,应该支付你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4:签了劳务合同被辞退了有补偿吗
1、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将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否支付违约金,要看劳务合同的约定。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3、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4、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二者的区别如下:
第一,劳动合同,企业要缴纳政府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并承担劳动风险务合同,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并不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负责,由提供劳动的劳动者自行负责。
第二,劳动合同约定的是工资,国家有最低工资的限定,不能低于最低工资,同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5000元为起征点。而劳务合同是劳务费,国家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同时,劳务费按劳务所得缴税。
第三,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解除时的赔偿方式不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求提前申请或通知,企业解除时,要给劳动者相应的赔偿劳务合同可随时协商解除,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条件解除,不用提前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Q5: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补偿?
应给予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未满的情况下主动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给予每工作一年一个月月均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的经济补偿金。 在试用期内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是,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该解约行为是不合法的。一旦劳动者提起申诉,企业须对解约理由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或解约理由不成立,企业仍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至少一个月月均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上一篇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