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工伤认定(工伤及劳务合同问题.)

劳务合同工伤认定(工伤及劳务合同问题.)

内容导航:

Q1: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能否解除或者终止

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您的陈述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答复如下:

工伤治愈后,能否解除劳动合同,要具备一定条件,如工伤好后,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工伤好后,在合同期内,员工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您所说贵公司该工伤员工以身体不好不能上班,应当有医院证明,如果没有,又不服从公司安排,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Q2:工伤及劳务合同问题.

纠正上面那人的说法,不是定了级别就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非你级别为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单位用工自主,即使没有任何理由,大不了给你补偿。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本单位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要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行为,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所以你的担心是多余的,尽快去办理工伤认定手续,过了申报实效那才麻烦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你应当尽快,在发生事故伤害后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是不会那么积极的甚至根本就不想申报。按规定劳动者个人是可以申报的。

4、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按规定要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5、工伤认定是决定下一步是否能享受工伤保险及其待遇的重要一步,要抓紧去做。按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6、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赔偿多少,要按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确定。你不申报认定、不鉴定伤残等级,索赔都没有依据。

7、要提醒你的是,按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别让单位侵害了你们的合法权益。

不是的,你应该去做工伤鉴定,到时单位不安排你工作了,不仅要给你伤残补助金,还要给伤残津贴的。你可以搜索我名字中的网站,那里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希望能够帮到您。

不是,工人在工作中因工伤导致残疾,工作单位应当适当给予调换工作岗位,如调换工作岗位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考虑解聘。

Q3: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哪个存在工伤赔偿问题

只有劳动合同,才是劳动关系,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但是,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不能简单地凭名称判定,需要凭用工实质判定。

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是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经过合法注册,具有法人地位;劳动者年满16岁,不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公司的做法肯定不合法,新的《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所以首先断定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其次国务院颁布的《工伤认定办法》第3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第4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申请工商时别忘记了带上你的合同复印件!

后面的我认为也不合理,因为公司已经跟你约定了6个月的试用期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等规定,如果再加两个月的话说明又重新约定了一次试用期。很显然此决定不合法。

Q4:公司和员工应签订劳务合同或劳动合同在工伤上边有什么不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务合同受《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调整,而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因此只有签订劳动合同,才可以认定工伤。

纵横法律网 于家亮律师

劳务合同是临时雇佣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

纵横法律网 宋晔明律师

公司的做法肯定不合法,新的《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所以首先断定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其次国务院颁布的《工伤认定办法》第3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第4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申请工商时别忘记了带上你的合同复印件!

后面的我认为也不合理,因为公司已经跟你约定了6个月的试用期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等规定,如果再加两个月的话说明又重新约定了一次试用期。很显然此决定不合法。

Q5:和企业签劳动合同出工伤企业需要赔偿吗

工伤去社保局办理工伤认定

认定后治疗费用工伤保险报销

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和负责护理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根据《劳动合同法》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可以要求公司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两个月工资。同时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辞退你,是要给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共3个月工资。 公司只是口头辞退,你需要办理离职手续吗?如果不用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辞退通知,如果公司不肯出的话,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公司辞退你的话,可以考虑用录音工具。 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