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预扣预缴个税(个人所得税本期收入2000,累计收入6000,为何要缴税180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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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个人所得税本期收入2000,累计收入6000,为何要缴税180元元?
应该是没有扣除减除费用和附加扣除等情况的预扣预缴税款。
目前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实行平时预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
如果是综合所得平时预缴,无其他收入,年度汇算可以申请退还已预缴税款。
供参考!如有不明白可以继续提问。
计税收入6350,个税180元。
Q2:2021年个税税率表是怎样的?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下发通知对先行实施5000元“起征点”进行了具体规定。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依照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缴纳税款。
个人所得税采用速算扣除数法计算超额累进税率的所得税时的计税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月收入10000元,起征点5000元;其他扣除0元;项附加扣除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元。
根据预扣预缴法,个税的计算公式: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本年度累计应发税前工资—累计个税起征点—累计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累计项附加扣除,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Q3:现在个税采用累计预扣预缴计算吗?个人收入分月出和一个月出完税率是一样的吗
税改后,累计扣税的方式确实对工资计算的人员来说有点头大,但是对于专业ZK3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来说,累计扣税函数早已升级到位.能让电脑软件办的事还是给电脑软件吧.快速准确,省事省事.
从今年1月1日个税采用累计预扣预交,全年总体算税率是一样的。
我国税法规定: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含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这里以工资、薪金为例来介绍个税累进税率计算方法。在计算之前先看一下《个人所得税所附的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举例:现假设某企业管理人员月工资(所得)为13000元,其中每月按工资额的20%交个人负担的“三险一金”(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住房公积金9%),计算其每月徉交的个人所得税。
第一步:确定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考虑二个因素,第一个因素是法定减除费。〈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二个因素是个人缴付的“三险一金”。〈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按照国家规定,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那么例题中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3000-3500-(13000×20%)=6900
第二步:计算应交税额。将6900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分为适用第一级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元、适用第二级税率“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元。余下的为适用第三级税率应纳税所得额6900-1500-3000=2400。
应纳税额=1500×3%+3000×10%+2400×20%=825
如果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以上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就要25%,以次类推。
以上就是个税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原理。
在实务工作中,为便于加快计算,会引进速算扣除数方法。(可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公告〉所附的税率表。该税率表对每一级税率后面有个速算扣除数。如第三级税率的速算扣除数为555。
简便计算时:6900×20%-555=825
结果同分级计算方法一致。
Q4:劳务报酬如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一、法律规定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八条规定如下: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见附件),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2、名词解释
(1)扣缴义务人为学校。
(2)收入指税前收入。
二、具体计算方法
1、应发数≤800时,免税。
2、800<应发数≤4000时,税款=(应发数-800)╳20%
3、4000<应发数≤25000时,税款=应发数*(1-20%)╳20%
4、25000<应发数≤62500时,税款=应发数*(1-20%)╳30%-2000
5、应发数>62500时,税款=应发数*(1-20%)╳40%-7000
三、示例
1、假定应发数为600元,则不要交税。
2、假定应发数为3600元,税款=(3600-800)╳20%=560元。
3、假定应发数为6000元,税款=6000╳(1-20%)╳20%=960元。
4、假定应发数为60000元,税款=60000╳(1-20%)╳30%-2000=12400元。
5、假定应发数为70000元,税款=70000╳(1-20%)╳40%-7000=15400元。
四、特别说明
1、本说明中预扣预缴办法适用对象为非在职教职工,学校在职教职工的各类收入与工资合并成综合所得,每月累进计税。
2、本说明中的收入是指每月合并收入,若张三1月份有3次不同来源的劳务报酬收入,每次均为800元,则要按1月份合并收入2400元计算预扣预缴税款。
Q5:全职 兼职个税计算 谢谢 急
第一个问题:完全可以再按工资薪金发放工资.
第二个问题: 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第三个问题:你想按劳务报酬开工资也可以,不过这就需要去税务局开劳务发票了.而且,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一样也要计入综合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只是发放单位扣缴办法不一样.
第四个问题: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见附件),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个人取得工资薪金又取得劳务报酬,就先由公司分别扣缴个人所得税,.然后自己第二年按综合所得方式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兼职收入要看是何收入,如果是工资薪金则按工资薪金收入申报,如果是劳务报酬则按劳务报酬收入申报,由支付人代扣代缴,无论是否有税款缴纳,支付单位都必须申报;有兼职收入的,肯定是二处以上取得收入,根据个人所得税申报管理办法,是要纳税人(即你)进行自行申报,自行申报时将同时期的同类收入相加按所得性质进行计算税款,扣除支付单位已代扣代缴的税款后的余额进行补税;如果是全职与兼职均为工资薪金收入,相加后扣除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后余额小于等于3500则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情况你可咨询就近的地税部门的人员(最好是你所任职单位的主管地税机关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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