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线咨询免费(我有一个实习生劳务纠纷问题,想咨询一下,请问去哪里可以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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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动法律师在线咨询
社保缴费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是有不同的
单位缴费:上月申报,次月由地税代扣。即如果单位要为你缴纳9月份保险,则最迟应当在8月底申报,未及时申报的,9月份保险就无法缴纳
个人缴费:当月划账日前申报,当月月底扣除,次月可以查询
目前:第一,原公司既然在6月份已经和你解除劳动关系,则6月份之后的保险,原公司不再承担任何义务,所以你找原公司要求权益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第二,新单位要为你缴纳社保,需要看合同期,合同是几月份签订的,则保险应当是合同期为准,不得早于合同期
第三,至于你说的原单位未帮你办理社保转出,很简单,现在社保由单位转个人缴纳,是由个人办理而不是单位办理。单位在劳动部门办理完终止解除和停保手续后,就不再承担相应的保险义务,有的单位会把相关材料直接给个人,有的则需要个人去自行领取。个人凭材料到当地区县级社保机构办理社保转个人缴费。
第四,关于入职问题:目前,一个人从一个单位离职,到另一家单位工作并参保,可以有两种方法:第一种,就是借调或关系转移,即从一个单位转移到另一家单位,一般是国有企业间转移或同一个老板的下属企业转移,这种情况是由单位办理转移手续,个人只需要工作即可;第二种则是解除再就业,即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到新单位上班。这种情况下,要办理的手续:第一步,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终止保险关系;第二步,在原单位领取相关材料后,去当地社保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将身份从就业人员转变为失业人员;第三步,以失业人员的身份和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像你这种情况,应当是在第一次离职后就直接到新单位就业,也就是俗称的“骑驴找马”类跳槽,却忽略了应当在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去当地社保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由于没有失业登记,所以你的保险是被终止的,但就业状态仍然是单位就业,新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根本无法和你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但原单位的义务是和你解除并停保,并没有要求你做失业登记的义务,也没有帮你办理个人参保的义务,所以就目前来看,你可以主张的,是新单位和你签订合同之日起的社保,如单位8月份和你签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从8月份开始缴费,但目前责任有一部分在你自己未能及时在社保机构办理相应的业务手续。所以目前如果新单位和合同到原单位的解除之间有空档期的,只能是协商解决,或者自行缴纳。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不合法。
法律对出现这类情形还真是没有特别的规定,以后注意一些,跟紧点,防止再出现类似情况。
我在一家上市公司上班 现在因为身体原因不想做了我应该怎样做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不用补交原来的社保,直接在新公司交社保就行。
Q2:劳动仲裁法律咨询
怀孕期裁员是不合法的,但你坚决不能写离职申请,如果写了就算是你自愿离职的了,企业会拿你写的离职申请当做证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这一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注意;是二倍。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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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劳动纠纷律师咨询
楼主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你的情况,单位从2012年9月7日起应每月支付你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严格的规定,根据你提问中的陈述,单位是无故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据此,单位应当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即向你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
每周工作6天,周六是否算加班,关于这个问题,需要提醒你注意的是你首先需要弄清楚你所在工作岗位所实行的工时制度,不同的工时制度对于加班问题有不同的规定。
你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你工作的时限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7条是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未缴纳社会保险,可要求单位补缴,也可与单位就此问题进行其他的协商。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o^)/~
协商不成 到公司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主张2个月的工资+补交社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8-63条。
广东胡律师:
1、你主动提出离职没有离职补偿金,但可以要求其支付你08年11月至现在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2、以你的实得工资为准;
3、你能提供此两个帐户都是发放的工资的话,就可以要求,有工资条最好。
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赔偿!
可以仲裁,应该补偿3个月工资。
Q4:劳动仲栽有免费咨询的地方吗,有事想去咨询一下单位应不应该给我赔偿,应该去哪里?
有的,你可以到劳动局找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或者大队咨询,都是免费的。甚至帮你追讨工资都是免费的
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请律师协助。
当地人社局或劳动仲裁所。
劳动保障局
Q5:我有一个实习生劳务纠纷问题,想咨询一下,请问去哪里可以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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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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