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劳务费个人所得税?老板拖欠劳务费三年多.向法院起诉可以要求赔偿利息吗?

专家劳务费个人所得税?老板拖欠劳务费三年多.向法院起诉可以要求赔偿利息吗?

内容导航:

Q1:国家基金的劳务费最高比例是允许多少

国家基金的劳务费最高比例是允许15%,也就是说劳务费要报在15%内,不建议顶着上限报。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劳务费是指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

面上项目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0%。

拓展资料:

二.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是指用于与资助项目研究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包括项目组人员出访及外国专家来访的部分费用,所需外汇额度由项目依托单位自行解决。其中:

面上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

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0%。

三.劳务费是指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

面上项目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

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0%。

四.管理费是指项目依托单位为组织和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包括项目执行中公用仪器设备、房屋用费等。管理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5%,协作单位不得重复提取。

第九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专家或择优遴选中介机构对项目资助研究经费预算进行评审或评估,资助额度依据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经费情况和评审专家的意见,以及相关的财政、财务制度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核后确定。

第十条 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资助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项目资助经费。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项目资助预算一般不做调整。由于项目研究目标、重大技术路线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意外损失等原因,对项目资助经费预算造成较大影响时,必须按程序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

百度百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劳务费从15%变为上不封顶,会议费等三项支出在不超预算前提下可调剂使用。

基金的分配是劳务费15%以内、国际交流费15%以内、管理费5%,剩下部分为出差、仪器设备、材料等研究费用。重大立项类基金的分配,是劳务费10%以内、国际交流费10%以内、管理费5%。按办法中规定,项目直接费用预算确需调整的,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在不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的前提下,可以调剂使用,这样一来,资金安排更合理、更灵活。

Q2:2020年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钱一天?

误工费赔偿金额= 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误工费属于受害人的具体损失、间接损失,采用的是差额赔偿法,即实际减少了多少收入就赔多少,误工费计算公式为误工天数乘以日均收入,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赔偿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误工费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Q3:按照新会计准则企业支付的劳务费(非劳务派遣人员费用)是否应计入职工薪酬

不要计入职工薪酬,这些人员是非公司的职员,职工薪酬核算的是与本公司有雇佣关系的人员费用。对你有帮助的话望采纳。

应该不是吧。

Q4:新准则下劳务费的账务处理?

劳务成本指的是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成本。

  企业对外提供的劳务是通过“劳务成本”科目核算的。

  劳务成本主要账务处理:

  (1)本科目核算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成本。

  (2)本科目应当按照提供劳务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3)企业发生的各项劳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

  企业(建造承包商)对外单位、专项工程等提供机械作业(包括运输设备)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机械作业”科目。

  结转劳务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成或尚未结转的劳务成本。

  「例」某企业2007年3月对外提供劳务成本5 600元,该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劳务成本 5 6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5 600

解决办法有几种,不过让劳务人员去地税开发票,我感觉第一他个人可能不愿意,第二需要扣缴税金,他还会再跟你要这些钱,比较麻烦。

方法一:如果人员并不多,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你可以让他们找些交通费的打车票来报,这样,不会影响税前抵扣;

方法二:如果金额很多,你可以找一家公司签一个长期合同,然后给一个手续费出去。

方法三:就是走正常账,让个人去地税开出发票,但这种方法很麻烦,特别是你每个月都要发生。

Q5:老板拖欠劳务费三年多.向法院起诉可以要求赔偿利息吗

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是1年,超过1年劳动局不受理,可以要求利息。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可以。如果约定支付款日期,自期限界满之日起计算,未约定,可以从立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