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培训课件ppt(劳务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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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动法相关
1、关于第一点,如果双方就续约达不成协商一致的方案的,则合同到期自动终止没有问题。但如果员工提出续约而公司不续约,则公司要支付08年之后年限的经济补偿金
2、第二条是违法的。工作岗位的调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而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扣减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如果用人单位随意调动你的岗位或减少你的工资,都是违法的。
对于你最后提出的回答:如果双方都忘了合同已到期,而合同到期后你又继续劳动,则你们双方的劳动关系继续建立,则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你们的劳动关系,而必须要与你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还要为此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1、用人单位应当在合同到期前告知职工是否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再续签也应当告之职工在合同到期时接触劳动关系。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提出,当然如果工作做的比较称心主动说一下也未尝不可,这个不是什么大的问题!
2、用人单位有权调整你的工作岗位及薪资待遇,但前提是要与劳动者进行沟通协商后才能进行,如果未征得劳动者同意而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则属于违法行为。到时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
劳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你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以及劳动报酬,如果这些没有你应当要求单位写明,或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举报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PS:因为专业,所以值得信赖。
第一点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
第二点不对,新的劳动法要求劳动合同上面应该将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和工资情况写明,就是双方要明确说明的,不能存在某一方可以随便调整的情况,当然协商除外。
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不一定要在用人单位干满两年。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像你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只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便可解除合同。
Q2:劳务合同法
先帮你理一下问题吧。
一、超时加班和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你要收集好考勤表和工资表,如无,可找排班表、工资签收单等代替;
二、劳动合同未双方各执一份。你就主张用人单位没给你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三、社会保险。你可通过当地社保局查一下,有网站和电话12333(除上海外,不确定),如未缴纳,你可要求补缴。
最后,建议你离职后尽快到该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诉,最长不能超过1年。否则有些诉求无法支持。
【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读】第四十条说的是生病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一条说的是裁减人员的情况、情形。
第四十二条第三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你的情况,可以向当地工会和劳动部门仲裁机构反映,取得他们的支持。如果愿意,就继续履行合同,留在该单位;如果不愿意留在该单位,就争取赔偿金。具体可以根据自己的病情、工龄等因素进行考虑。
你要是不打算在那干了 直接上劳动局告他
Q3:关于劳动法
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必须缴纳,对于补缴社保的问题,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单位补缴,对于离职的工龄补偿,要看你是什么原因离职,按照法律规定,如果你是以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离职的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是,你的情况有些不同,因为你和单位签了放弃社保的协议,该协议违法,所以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但以此为由要求经济补偿金,可能法院就不会支持。
月薪上11个小时制是违法的,有劳动法相抵触的约定, 就算是双方同意也是无效的。你得去对地方,走对程序,比如,你只能去两个地方,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委员会。去站,所一级的纯粹是耽误时间。
Q4:劳动合同法,法律
1首先要审查原单位与新单位是否有关联,如母公司子公司或总公司分公司等等;
2是否事先做出通知、协商,你是否明确做出反对;
3是否对你造成明显的权利损害。
否则不违反劳动法
就你所述,违反了劳动法。
Q5:劳动法的内容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