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劳务报酬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劳务报酬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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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报酬个税计算问题

按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负担。因此,区别在于,公司支付48000元为不含税收入,因为,个人没有负担税款。而个人支付税款,其48000元收入为含税收入。所以说,个人自己支付个税计算出来的税额要小于公司代付计算出来的税额。

问题补充回答:不管你同意谁的观点,必须统一到税法精神上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征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6〕199号文件规定,“对于雇主全额为其雇员负担税款的,直接按国税发〔1994〕89号文件中第十四条规定的公式,将雇员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企业应代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国税发〔1994〕89号文件中第十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将纳税义务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

(一)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二)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公式(一)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详见所附税率表一、二、三)对应的税率;公式(二)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送你此文件链接:

http://202.108.90.146/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1214&flag=1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某员工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48000元,其应纳税所得额=48000-48000×20%=384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8400×20%+(38400-20000)×20%×50%=7680+1840=9520元。

无论是单位代扣还是自己支付都应该是9520元

1、

你的工式是税后的金额,所以要先算到税前的金额,然后再上税,所以这个金额就大。

等于你拿到手的钱就是48000

2、

是税前的金额,你拿到手的钱是48000-9520

所以二者有差额。

计算依据不同吧.

公司是按不含税的报酬

个人支付的是按含税的报酬计算的

Q2: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最新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3)对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 1、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20% 2、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30%速算扣除数2000 3、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速算扣除数7000

Q3:劳务报酬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劳务报酬扔按照修改前的税法规定执行。2019年1月1日起,根据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劳务报酬100000元查出税率为40%,扣除数为7000 劳务收入不超过4000 扣除800 超过4000 按应纳税所得额减征20% (100000-100000*20%)*40%-7000=25000元。 x=136764.71

Q4: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1、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少于4000元) - 800元;

2、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 *(1 - 20%);

3、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等等劳务取得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八条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Q5: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26000-2000=24000(属于超过的部分)

 24000*25%-1375=4625

2000元以上开始缴纳

工资、薪金所得

    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 45% 15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