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的劳务派遣工怎么样?行政机关单位的派遣工和聘用工到底哪个好些?

政府部门的劳务派遣工怎么样?行政机关单位的派遣工和聘用工到底哪个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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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行政机关单位的派遣工和聘用工到底哪个好些

派遣其实就是聘用,是人才公司聘用你,然后将你派遣到另外的单位工作~~ 查看原帖>>

派遣其实就是聘用,是人才公司聘用你,然后将你派遣到另外的单位工作~~

Q2:为何现在的事业单位都采用劳务派遣,如果进去,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以后不干了会怎样,会有纠纷等一系列

劳务派遣就是不是正式工,没有编制。单位想辞你就可以辞掉你~也就相当于单位自己出钱雇点临时工让这些人出大力干活的。

你说的很对。劳务派遣可以为单位降低成本啊。所以很多单位都这样做了。单位和你只是用工关系。你不干了和用人单位没关系的。劳务派遣公司只负责送人,他不可能养你一辈子啊!但是你要知道,好多单位的派遣工还有有关系才能进去呢!比如收费站,空姐,高铁的员工等。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劳务派遣特别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第二十九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即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但有权接受被派遣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并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指挥与管理。

包括工资、资金、福利、各类社保基金以及承担所有雇主应承担的社会和法律责任,企业在雇佣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者,待遇和现有工人的待遇不得有任何的改变,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是一种不完善的用工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发展

Q3:银行劳务派遣和政府编外人员哪个待遇好?

银行劳务派遣是青春饭,但是政府机关编外人员那就是浪费青春。

建议: 选择银行劳务派遣,做几年,一边混一边尽量做生意。(利用资源近水楼台的优势),到你是生意起色那个时候,银行不炒你,你都炒银行了。

政府方面就算了:政府编外人员,也就是真正的办事员,什么事情都是你干,真正的公务员,他们才不会去录资料,打打字,调查调查,他们那高工资,坐在办公室里面喝茶,你帮他录东西,为他们跑腿。不是浪费青春么。

其实两个性质都差不对都属于合同制人员,个人建议选择文化局编外人员。

银行派遣员工1500-2500

政府临时人员1000-1500

Q4:政府机关单位的劳务派遣员工,有什么出路呢?

政府机关单位的劳务派遣员工,有什么出路呢?

1.机关事业单位的非工作人员,即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没有成为正式成员的可能性,同工同酬只在《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非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低于正式在岗职工,工作人员可以享受的福利补贴和年终奖对其不具备。

唯一可以享受的,就是工会给的公会福利,节假日的慰问。随着社会保障政策的规范运行,特别是社会保障移交税务机关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率先以身作则,按时足额为编外人员缴纳“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障费用,甚至补缴以前的欠费,使编外人员得到保障。当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和编外人员的养老保险是双轨制,编外人员按照“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工未来还有发展空间吗

2.劳务派遣工没前途。劳务派遣工与合同工、临时工等非工作人员相比,劳动关系是在劳务派遣公司,而不是直接与用人单位。这样,无论是工资、社保、工伤还是纠纷,都与用人单位无关,而要与劳务派遣公司扯皮,进一步增加了劳务派遣工的不稳定性和事故发生后无人看管、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风险。所有正式员工享受晋升、职称、学习培训、保障等。,这与编外人员无关。

任何时候,被派遣的工人也面临着被调到其他岗位的风险。他们已经设法掌握了一定的技能,或者即将工作十年,可以享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待遇,可能突然被调到其他陌生的工作环境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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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当下很多政府部门招聘不断推行劳务派遣制,劳务派遣制有哪些前景?

劳务派遣实际上也是在员工和用人单位中间,提升了一个中介服务,这一中介服务便是劳务派遣公司。原来是各企业自招自购,员工立即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劳务派遣方式则是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署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将员工外派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应用、管理方法。员工全部的个人档案均在劳务派遣公司,薪水、个人社保等均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劳务派遣员工尽管在某一企业工作,可是并不是这一企业现实意义上的员工,反而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

技术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用人单位立即向劳务派遣公司明确提出要求的工作人员标准、总数就可以,劳务派遣公司全过程承担招骋,用是多少、用多长时间、何时招由用人单位来定。心理状态上,欠缺信任感。与宣布员工在物质上和真实身份上的差别,必定会让劳务派遣员工心理状态上造成“二等公民”的觉得,无法真的融进企业。很多人很有可能并不求薪资待遇,便是图个知名度上超好听,可是在政府机构工作,这类难堪的真实身份会时时刻刻提示自身不属于这一团体。例如不可以参加核心工作、不可以解决重要信息、年纪再大很有可能还得跟随年轻人干工作,这些。

可以进到编外人员,全是我国编写缩紧之后,大家托关系进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零工,希望有一天可以有晋升的机遇。但是通过十几年的观查,的确不太可能。如今行政机关编制管理愈来愈严,一切逢尽所考。你如果有想进到编写内的心愿,还比不上全神贯注的复习上辅导班,那样考上编写的概率更高。的确是那样。从我的工作经验而言,自认为或是工作很出色,头脑有活泛,认为能一边工作一边考入。结论在机关事业单位越出色,会给你们分配的工作越多,那么你根本没办法全神贯注的复习。工作中的问题和测试碰到的问题是完完全全两回事的。自身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考试是一个理论性的测试,大伙儿又是立在一条测试的程度上,等同于学习培训和不学习的差别了,结论不言而喻。

根据如今政府购买服务招骋的编外人员看来,照用的目地事实上并并不是从业专业性工作,由于专业性工作一般是为编写工作人员安装的。大部分全是从业于辅助职位,薪资待遇不高是显然的。因为走的是劳务派遣或是政府购买服务,财政局压根不可能让你考虑到各种各样奖励金工资待遇,向机关事业单位常常派发的精神文明奖、年终奖金、创城奖之类的工资待遇,编外人员仅有羡慕嫉妒的份儿。假如企业有方法解决,也是有的能派发在编人员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