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手册?在一个国企上班,说不用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就可以和公司直接签订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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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非劳务派遣单位安排本单位员工到其他单位工作合法吗?
不合法,如果公司向员工本人擅自下通知将本公司员工安排到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或是其他没有关联的公司工作,未经员工本人同意,违反劳动法,是违法行为。
关键是有没有经过员工本人同意,劳动法规定给员工调整工作岗位(何况是派到另一个公司去)要与员工协商,征得本人同意后方可调整。如果是没有关联的公司去工作是违法用工,如果是委派到子公司和分公司,都是隶属本部,所以委派所以合法。
要说清楚的是:非劳务派遣单位,是可以把自己的员工派到别的单位去工作的,这点没问题,比如向客户单位或关联企业派技术顾问或质量控制专员。
根据我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新京报讯 (记者石明磊)外企工作数年,无意间查询网上个人合同信息却发现,合同已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公司转移至第三方公司。近日,外企德利多富中国有限公司70余名员工遭遇此问题。对此,上海浦东新区人社局昨天回应称,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发现合同有问题源自一名同事的离职”,德利多富上海公司职员任青(化名)回忆,今年6月,一名同事在离职时收到了两张退工单,“一张德利多富的,另一张为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智和我们没有任何关系,甚至此前听都没听说过”,任青称,该同事在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上查询发现,自己签订合同的单位也莫名其妙变成了中智。
“消息传开,多位同事查询发现,大家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终止合同,人事关系转移到中智”,任青也是其中之一,“前后已经有70名同事有相同遭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参考资料:人民网-公司暗改合同外企员工变劳务派遣
Q2:劳务派遣员工转移到新公司
员工与A派遣公司签合同 成为A公司员工 A公司派他们到你们单位工作
你们可以要求被派来的A公司的员工与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新换的劳务派遣机构B公司必须录用这几个员工,之后这几名员工就可以作为B公司的员工被派遣继续在你公司工作。
员工提前30日提出书面或Email(存好证据)形式的离职信 就可以在30日后正常离职 不受其他制约(除了竞业禁止和大额培训等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条款外) 但一般派遣公司是99.9%不会有这些东西的
按照正规劳动法和工作流程来说是需要先跟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合同未到期,你们需支付劳动人员的违约金然后再跟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现实中一般可以跟员工协商,由员工主动提前30日和A公司提出离职,然后再跟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即可;这样操作的话,可以跟员工协商,劳动合同转移到b公司后,可以给大家保留原工龄原待遇等 ,只要员工同意了,什么都好办的
1、要看你需要的这几名派遣员工的工作性质,这决定着如何分析他们与原派遣单位有无合同附加关系,比如培养协议等(就是单位出钱让他们培训),这种一般会要求赔偿;
2、要看你的意图原派遣单位是否知道,你明着做和暗着操作是两回事;
3、明着做:和你相中的员工前一份继续录用协议,或直接和他们挑明想继续以派遣用工形式录用,但需要他们换个派遣公司,可以和他们说说原派遣的公司是怎么样过分的(自己编),要求他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过没有赔钱要求提出1月后才能解除;
4、按着做:私下与你相中的员工挑明,建议他们找原单位编个借口请长假,而且坚决不说理由,一般情况原单位均会要求其辞职,而你装作一副惋惜样,很快就会如愿以偿;
5、如果不行再MI我;
6,记得加分哦。
劳务派遣人员同样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所以你不去派遣公司离职同样要受到劳动合同法的调整。那样要算是你的错误哦。你要承担后果的。
Q3:在一个国企上班,说不用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就可以和公司直接签订劳务
不知道你指的靠不靠谱是什么意思。现在国企直接签合同的很正常。
哪个选择好就要看你个人了。各有各的好处,国企稳定,工资也不会很低。
没有受骗,这是国企目前的用人现状,受人员编制问题和企业发展的矛盾,企业要发展,肯定要大量的人,但是国企受制于人员编制,所有才出现了第三方劳务输出。
Q4:可以将劳务派遣职工再转派遣出去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只要劳务派遣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的要求派遣了符合约定的职工,用工单位就应当接受,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的劳动组织,不得再将其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实际用工单位再次派遣劳动者的,不仅违反了派遣单位资格管理制度,而且不利于被派遣职工的权益保护,导致劳务派遣法律关系更进一步的复杂化。
劳务自派遣、再派遣、转派遣、二次派遣将三方主体的劳动法律关系,人为的变更为四方、五方甚至多方的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法律关系,以至于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难以梳理其中的问题。
以往,由于劳务派遣单位自身实力不够,无力开分支机构,不得不采用转派遣、再派遣;也有的直接就是为了逃避相关责任,只注重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这种复杂化的劳动关系最终受害的只能是劳动者,一旦发生纠纷,容易扯皮、相互推卸责任,直接受损害的只是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立法的用意实际上是要限制劳务派遣的发展,使劳务派遣不能成为用工的主渠道,只能成为劳动力市场的一种补充。而目前的再派遣现象恰恰是有违立法精神和立法本意的,所以,禁止劳务转派遣是立法精神和立法本意的体现。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这一规定,非但达不到规避风险、降低成本的目的,而且还可能为此受到相应的处罚措施。
东方法治文化研究中心等
上海人民出版社
东莞劳务派遣跟企业相续讨论了关于用人单位还可不可以将派遣员工再转派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只要劳务派遣公司按照派遣协议的要求派遣了符合约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就应当接受,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的劳动组织,不得将其在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再次派遣劳动者,不仅违反了法律关系更进一步的复杂化。劳务自派遣、再派遣、转派遣、二次派遣将三方主体的劳动法律关系,人为的变更为四方、五方甚至更多方的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法律关系,以至于在现有法律框架下难以梳理其中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立法的用意实际上是要限制劳务派遣的发展,使劳务派遣不能成为用工的主渠道,只能成为劳动力市场的一种补充。而目前的“再派遣”现象恰恰是有违立法精神和立法本意的,所以,禁止“劳务转派遣”是立法精神和立法本意的体现。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这一规定,非但达不到规避风险、降低成本的目的,而且还可能为此受到相应的处罚措施。相同的东莞人事代理公司也同样不能在将人事代理员工再代理出去。
Q5:我不是派遣单位派到企业的,在用工单位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请问有效吗?
就是以用工单位名义招聘,却和派遣公司签协议,很抱歉的告诉你协议有效,很多国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都是这么操作的,二等公民,如果觉得没意思,可以不签另外找
这个是无效的,除非单位与原单位开派遣申证,不过不知道你那边的单位有没有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首先要看用工单位(四川通信产业服务公司)开除您的原因9517如果是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话,应将您先退回兴邦劳务公司,因为您的合同是与劳务公司签订的,您是与兴邦劳务公司有劳动合同关系p对于兴邦劳务公司对您如何处理那就是他们的事了,也许会以您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为由与您解除劳动合同,也许会另行给您换一家用工单位让您继续工作,既然已经过了试用期,劳务公司就不能随随便便地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四川通信产业服务公司通知您开除您的话,没有要求您去办理其它手续,您可以不去管他,直到您与劳务公司合同到期的时候,去告劳务公司,要求劳务公司支付四川通信产业服务公司所谓的开除您以后到合同期到期的这段时间的工资并且补缴这段时间的保险费用95因为您只接到了用工单位开除您的通知但是您合同是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公司没有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就视同合同效力继续延续n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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