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条件(设立外派劳务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条件(设立外派劳务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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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想注册个劳务派遣公司 流程怎么走 需要什么材料,大概要多少钱,

劳务派遣类公司登记来需要实缴,公司法的规定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源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要2113实缴,要验资。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526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410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劳1653务派遣许可证。

劳务派遣需要注册资本金实际到位;

人民币资本金至少200万;

具体流程:

1. 查名

2. 开验资户

3. 出验资报告;

4. 申办《劳务派遣许可证》;

5. 办理营业执照;

6. 后续税务开业

Q2:注册劳务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劳务公司需要具备下列条件:1、劳务派遣单位只能采取公司的组织形式设立,而不得采用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其他的组织形式设立;2、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两百万元;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5、许办理行政许可证件。

一、注册劳务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注册劳务公司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劳务派遣单位只能采取公司的组织形式设立,而不得采用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其他的组织形式设立;

(2)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两百万元;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5)许办理行政许可证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二、申请注册商标有以下条件:

1、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2、要对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

3、申请的商标要能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

4、商标要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

Q3:怎么注册劳务派遣公司 需要哪些人员和证件

一、注册深圳公司

1、公司名称:准备2-3个备用名称。

2、注册地址:民房、住宅、办公地址均可。

3、注册资金:认缴制。3w以上。

4、经营范围:投资类可尝试注册。

5、身份信息:法人及股东的身份证拍照即可。

6、网银u盾:法人及股东的网银u盾。用于数字签名。

注册时间:3个工作日左右。

二、开对公账户

现在很多小伙伴是做阿里巴巴、亚马逊电子商务,或者做公众平台都需要认证企业账户,那么

就需要开对公账户。

目前深圳需要红本租赁合同才能开对公账户。

如果没有的话,可以找关系开。目前有一些银行是可以通过渠道开对公账户的。并且不需要租

赁合同

1、合作的银行有:农行、浦发。

2、开户的要求是:法人亲自到场开。

3、开户的时间是:开户资料提交后,15个工作日左右下开户许可证。

只需要身份证,有的地方需要计划生育证明,准备验资资金。

具体步骤:

1、工商部门起名、审名。

2、房屋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公司名称核准书、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等

3、办理营业执照。

4、技术质量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税务办理税务登记证

6、公安备案办理企业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和法人章。

7、银行办理开户证明,购买支票.

Q4:注册劳务派遣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注册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劳务派遣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人才派遣公司住所。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Q5:设立外派劳务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外派劳务有限公司是有经劳动部门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以提供劳务服务为经营项目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劳务型企业。 所谓劳务派遣是指招聘工人但不使用工人,不招聘工人但使用工人的一种招聘与用人相分离的用人模式。按照《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第五条 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   (二)具有法律、外语、财会专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   (三)备用金不低于50万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申请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的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并征得同级公安机关同意后,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答复。新设境外就业中介机构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前,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查批准并抄送公安部后,向该机构颁发境外就业中介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   境外机构、个人及外国驻华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