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好处有哪些?劳务派遣公司无资质,到了法院一般是谁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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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的好处和坏处
一、降低用人成本支出用人单位在核算派遣人员的总支出时,一是考虑岗位效益。二是以市场价格制定工资标准。三是不需要为被派遣人员额外支付其它计划外的费用。劳务派遣专用发票可计入用人单位税前成本开支,综合核算单位支出成本比在编员工的支出大大降低。二、人事管理便捷专业烽火猎聘资深顾问认为用人单位用人不受户口及学历限制,平时对派遣员工做出相关的管理规定,使用其才能,按分配的工作任务进行管理、考核。而具体的人事管理工作由无锡市宏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完成。用人单位可以在业务增加时增加人员,在业务减少时减少人员,用人方式十分机动灵活。三、减少劳动纠纷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指导下,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签订派遣服务协议,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员工只是一种有偿使用关系。这样用人单位就可避免与派遣员工在人事(劳动)关系上可能出现的纠纷。
Q2:今天和医院签了合同,听他们说是人事代理,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和在编的有什么区别呢?
这个问题很常见,现在一般的大型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多采用的用工模式。简单的说人事代理来也称为:劳务派遣。即:劳动者和人事代理的单位签合同,然后人事代理单位派遣劳动者到用工的单位,然而职工的社保等五险一金人事代理单位来办理。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两者之间只存在劳动关系,不存在人事关系。严格的意义上来说,劳动者不属于用工的单位的职工,而是属于人事代理单位派遣过来的劳动者。呵呵,内部编制的职工和代理职工在薪酬上相距有点大。虽然在国家的政策之下,实行的是同工同酬,但是年终的奖金和福利也许相差就很大了。
Q3:劳务派遣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找劳务派遣单位或用人单位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65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该条的规定,用工单位只有下列情况下才能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1)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被派遣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被派遣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4)被派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派遣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违背对方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6)被派遣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被派遣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8)被派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从该条的规定来看,劳动者没有上述情况的出现,用工单位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执行。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被派遣员工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4)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劳务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 (6)劳务派遣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劳务派遣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被派遣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劳务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0)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派遣劳动者依据第3项相应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是由于劳务派遣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导致劳动合同被解除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为了避免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互相推诿责任,侵犯劳动者的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也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Q4:基层法院派出法庭好不好 ,干书记员,又有经验的吗,指点一下,院长想让我去,有点不想去,能找什么理由推
其实只是工作环境不一样而已,跟法院本部书记员的工作是一样的。以后也有可能轮岗到其他审判庭。不过可能每个地方的做法不一样。
基层法院派出法庭相对来说事情比较少,比较自由,毕竟山高皇帝远的,而且案子相对来说也比较少,所以工作起来不会像法院那么累,但是你要权衡一下综合因素,比如离家远不远啊,和庭长关系如何啊,而且这种事情,院长说了,就不好拒绝了
这叫下乡镀金论,是好事,还能同领导直接沟通,院长想培养你,
Q5:劳务派遣公司无资质,到了法院一般是谁赢!
1、你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应是无效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2、你与原公司构成劳动关系,当然,你应当履行一定的举证责任。
3、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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