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收费标准?更换劳务派遣公司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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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更换劳务派遣公司须知
一般来讲,合同到期后,如果继续留用原劳务工,可以采取主体变更,需要劳务工主动与原派遣公司提出辞职,然后重新和新的劳务公司重新签订合同,不需要赔偿工人,但不好操作。有一点要注意,最初和劳务公司签订的派遣协议中,是否对继续使用已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合同的员工有过相关约定。
如果不想留用,一定是要支付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劳务派遣作了具体规定。为了避免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条例要求,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也应当向该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Q2:公司要搬迁 派遣工不愿意去公司会赔偿吗我做了五年
没有赔偿。
由于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只是工作地,并不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故公司搬迁派遣工不愿意去,是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但并不会得到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
离开公司后,派遣工可回派遣公司,要求并等待重新安排工作,待工期间,可依法领取当地最低工资。
法律依据请参阅《劳动合同法》的如下规定: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应该不用吧。
Q3:更换劳务派遣公司须知
一般来讲,合同到期后,如果继续留用原劳务工,可以采取主体变更,需要劳务工主动与原派遣公司提出辞职,然后重新和新的劳务公司重新签订合同,不需要赔偿工人,但不好操作。有一点要注意,最初和劳务公司签订的派遣协议中,是否对继续使用已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合同的员工有过相关约定。
如果不想留用,一定是要支付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劳务派遣作了具体规定。为了避免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条例要求,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也应当向该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Q4:用人单位更换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还要对被派遣者补偿金?
法律分析
按法律条文来讲劳动局这么办是合理的,因为实质劳务公司是用人单位,虽然是用工单位换劳务派遣公司,但法律上看还是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都是要支付赔偿的。一般这种情况很少有人要求要求赔偿或都有也是用工单位支付的。这种情况只能说是用工单位只考虑到自身,这个员工也是不讲道理。如果是用工单位倒闭,用工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工单位只需将劳务派遣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新到新的用工单位上班。如果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如果是劳务派遣公司倒闭,那么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在用人单位每工作满一年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所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Q5: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可以把我们的劳动合同转移给某个劳务派遣公司吗
如果公司要求你签的话,不要给补偿金的,如果公司不要求你和派遣公司签订的话,就可以拿到补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