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力资源部?我是公司直招的但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有人看我不爽,之后人事部跟我谈话说让我填写退工单,之后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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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企业劳务派遣不允许超过10%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原标题:劳务派遣暂行规定3月起实施 划定10%“红线”
与数以千万计劳务派遣工息息相关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已获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今天从全国总工会获悉,《暂行规定》回应了长期广受关注的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界定、劳务派遣工的同工同酬待遇、“虚假外包”违法派遣等问题,特别是划定了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比例的“红线”——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将有效遏制滥用劳务派遣制度的行为。
一段时期以来,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酬、同岗不同权,社保福利待遇低,没有职业培训,职业发展受限等问题广受诟病,违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三性”规定,滥用派遣制度等违法行为更成为核心问题。
为此,作为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一项重要举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起草了《暂行规定》(原名为《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共7章、29条内容,主要就明确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辅助性岗位的确定程序、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禁止“假外包真派遣”等重要内容作出规定。同时,《暂行规定》也对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加以明确。
《暂行规定》尤为值得关注的一大亮点,就是限定了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比例——“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并明确“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据悉,起草过程中,人社部反复征求了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并于2013年8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比公开征求意见时要求的“用工单位在辅助性岗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即将实施的《暂行规定》对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限制显然更加严格。而这条规定恰恰吸纳了全总的意见。
“《暂行规定》将在规范劳动用工,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现在要做的就是有效应对实施将带来劳动关系领域的一系列变化,确保规定落到实处。”全总法律工作部负责人表示,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限定,将在一段时期内对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用工企业特别是超比例派遣用工企业的用工理念、方式带来深刻的影响。
据悉,全总将下发通知,对全国工会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暂行规定》作出部署,要求各级工会督促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各项规定,并及时介入侵犯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事件的查处,依法切实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全总还将在今年4、5月份对各地工会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开展督查。“我们将继续致力于推动劳务派遣相关规定向着有利于职工群众权益保障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方向发展。
Q2:今天 一个人力资源公司给我打电话 说 某某银招聘员工 和我说明 是属于劳务派遣制度
您好,我的理解是,外包是企业把某项工作给外部专门的公司(比如你上面说到的人力资源公司)来做,比如招聘,外部专门做人力资源的公司帮企业招聘需要的工作人员,可以是流动量大的员工,如服务员、业务员这些,也可以是资源比较稀缺的高管这类(好像高级猎头公司)。
结合您的问题来说,“人力资源公司”就是帮“某某银行”招聘员工,劳务派遣的话,就是您的合同是和这个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你们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您由人力资源公司负责管理,包括您的工资、福利、休假这些,银行根据银行和人力资源公司之间的合同或者是协议什么的,付给人力资源公司一定的管理费用。
Q3:关于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在国内设分公司有什么限制吗??
国家出台过一部这方面的法案,我记得是不可以的,你可以去相关网站查询~!
如果上海总公司所办理的人力资源许可证和劳务派遣证上没有限定许可区域,那么理论上分公司可以直接使用,如果有限定区域而陕西区域不在许可区域内,则需要总公司去增加相应的许可区域。
Q4:劳务派遣为什么会在中国遍地开花?其员工最后结局又是什么样呢?
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可以说十分“狡猾”的一种用人方法!为什么会用到狡猾这个词汇呢?这是因为这种用工的形式很容易让应聘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有受损害的一方自然就会有获利的一方,而这获利的一方就是委托单位!
劳务派遣的秘密所谓劳务派遣就是用人单位委托给一个用人公司作为第三方,用人公司负责跟应聘者签订劳务合同,而委托方只负责提供应聘者职位和对应聘者管理,因为有着这个第三方的加入所以在委托单位之中劳务派遣员工并不会受到正常职工的待遇,其待遇更像是试用期待遇!一旦发生意外委托单位一推六二五,可以瞬间撇清关系,因为应聘者并不是跟委托方签订的合同,所以应聘者会被推到第三方公司!解聘、处理这些都会由第三方公司处理,而第三方公司又是专业处理这些事情的,无论是合同条款还是公司法务都会对于这种意外有针对性的对策,退回到第三方的应聘者几乎都无法全身而退!
员工的结局劳务派遣的员工事实上总体上就是两种结局,第一种就是在委托单位表现优秀从而获得晋升、转正的机会,从劳务派遣的合同一瞬间转为正式合同成为委托单位的正式员工,这样当然是最好的一种结局,但是不要盲目乐观,转正的名额都是有限的,员工的表现如果不是极端突出的话基本上是会走到第二种结局的!,第二种结局就是合同到期或自行辞职,劳务派遣的合同是有期限的3年、5年不等,但是无论是第三方还是委托单位都不会一直跟职工签下去的,原因很简单如果职工表现不好难以管理,那还不如换人!所以如果3年、5年头上职工还是无法得到转正的机会那么面临的就是解约的结局!而劳务派遣的职工大部分人不是辞职就是解约,能够转正的有但是并不多!
结语总而言之劳务派遣对于应聘者来说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这其中既有让应聘者“曲线救国”从劳务工成为正式工的机会,同时也会有着种种的不平等“条约”在里面,虽然国家明令禁止劳务派遣和正式工有着明显的工资待遇上的差别,但是无法做到“同工同酬”的情况还是屡见不鲜的存在,所以说对于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应聘者一定要提高警觉,毕竟这里面的套路没有一个是有利于应聘者的,即便是让应聘者拿着合同看可能也看不出个因为所以,应聘者如果非要选择劳务派遣这种方式那么就要做好思想准备,你需要在面对着不平等待遇的前提下还要付出一百二十万分的努力才可能在劳务派遣之中成为正式员工!
Q5:我是公司直招的但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有人看我不爽,之后人事部跟我谈话说让我填写退工单,之后我想:“”
自己辞职没有补偿
没有什么影响,最大的影响就是以后不能在现在上班的公司上班了。其他公司照样接受,要不然中国有多少一线工人都找不到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