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和人事外包?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派遣合同外包有什么区别?

劳务派遣和人事外包?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派遣合同外包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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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人才租赁外包和劳务派遣的区别是什么?

人才租赁外包叫法不准确,应该叫人才外包,这类做法是:员工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把一些关于人事方面的事务外(包括员工工资的发放、社会保险的缴纳等等)包给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合同的双方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劳务派遣是劳动者要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当然员工工资的发放、社会保险的缴纳等等要由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完成,只是包这些员工外派到用人单位,员工和用人单位只有一个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没有任何的劳动关系!这类合同的双方主体是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

人才租凭外包:指企业将人事行政管理的大部分工作(通常是人员招募、建立劳动关系、录用退工手续、档案管理、保险福利管理、工资发放等)还要负责现场的工作管理(生活食宿问题,工作前的培训,岗位安排,车间日常管理,考勤、考核,请假休假等),以协议方式交由专门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商完成。劳务派遣:中介机构成为员工的法定雇主,实际用人单位同中介机构签订人才派遣或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只负责派遣员工的工作管理,人事管理则交由中介机构来做。

Q2:什么是岗位外包?岗位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疑问,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有什么区别?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别:①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牵扯到的是劳动关系,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②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③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④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⑤违法的后果不同。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都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岗位外包是把岗位工作外包给人力资源公司做的一种服务。

劳务派遣又叫人力派遣、人才租赁。是和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人力资源公司把员工派遣到其他单位工作,从而获得一定的派遣服务费的一种用工形式。

现在有很多人力资源公司可以做岗位外包和劳务派遣,例如 瑞方人力、社保028这些人力资源公司。

岗位外包是指企业将公司内的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其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职能工作。

  劳务派遣是指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人员到用工单位从其安排的工作内容的一种用工形式。

  岗位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劳务派遣的员工和用人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但岗位外包后,单位买到的是服务,不涉及劳动关系。岗位外包受《合同法》制约,劳务派遣受《劳动合同法》制约。岗位外包是从企业的生产经营战略出发产生的劳务经济。劳务派遣完全以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为出发点和立足点。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派遣是签派遣协议,外包签外包合同;

2、结算方式不同;派遣是按人计算,外包按业务计算;

3、管理方式不同;派遣是用工单位管,外包是用人单位;

4、风险承担不同;派遣是协商承担,外包是用人单位承担;

5、法律不同;派遣是劳动合同法,外包是合同法。

6、服务性质不同;派遣是提供派遣工,外包是针对这个项目提供业务。

Q3: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是一回事吗?

劳务派遣“派”的是“人”,劳务外包“包”的是“事”。好多劳务工转成外包工,傻傻地分不清,最简单的定义就是,你若是劳务派遣,你还是“人”;你若是劳务外包,你连“人”都不是了。两者怎么能是一回事呢?

【一】劳务外包比劳务派遣更不利于劳动者。举例说明吧。

大海公司建了个职工食堂,需要招10人。可以招合同工(俗称正式工),但认为食堂工作不是主体核心业务,招正式工费钱费力还不敢辞退。干脆招劳务工吧,于是委托小河劳务招10个人,这10个人被小河公司派遣到大海公司。大海公司考勤管理,面对的是10个“人”。

2016年以来,规范劳务派遣制度,劳务工比例不能超过10%,超过的部分要转为正式工。大海公司一看食堂10个劳务工比例太高了,又不想转正式工。于是,又发明了业务外包用工制度。

把食堂这项“业务”连工作和用人打包成一个“业务外包合同”,包给了下水道(化名)外包公司。也许下水道公司本来就是小河公司(变身)而来的。大海公司与下水道公司签订的“整体业务外包”合同。这10个人与下水道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注意,这10个人,原来是劳务工的时候,他们还是10个“人”,现在对大海公司来说,只是10个工作量而已。

【二】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本质区别,一茬不如一茬。

劳务派遣工,与用人单位(大海公司),因为是10个“人”,适用的还是劳动合同法,劳动法是公法,强制性执行的。受到劳动法保护还是严肃的。

劳务外包工,与用人单位(大海公司),不是“人”,只是一个“工作量”,一个“物品”,适用的是合同法。就是一项业务合同而已,不对劳动者负责任。

说的简单点:

如果你是劳务工,你是劳务公司派到大海公司工作的“人”,大海公司必须把你当“人”看,你也要遵守大海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果有问题,用人单位要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你是外包工,你是外包公司的“人”,但对大海公司来说,你是一个“事”。大海公司只管理“外包出去的业务”是不是达到了“工作量”,不能管理你们这些“人”。如果有问题,用人单位没有任何责任。

【三】两者其实都不把劳动者当“人”善待。

对大海公司(用人单位)来说,10个劳务工从事简单劳动,不会影响公司核心业务。你们不愿意干,随便找一个劳务公司再派10个人来。所以,这些岗位叫做三性岗位。大海公司不在乎你们,你们的培养发展和职业空间,没人管。因为你们不重要。福利待遇,可能只是正式工的三分之一到十分之一,虽然你们都在一个写字楼里上班,但差距就是这么大。什么同工不同酬?没人管,因为你们不愿意干可以走人啊。

对大海公司(用人单位)来说,10个外包工,在他们眼里只是一个“业务合同”,一个“事情”,而不是面对10个“人”。大海公司不能管理你们,你们完全由外包公司管理。出了什么问题,与用人单位半毛钱关系都没有。虽然你们10个人还是干着原来的活,以前还是“人”,现在只是一个“工作量”了。

所以,奉劝大家,但凡有能力找到正式工岗位,就不要找劳务工岗位;如果实在没有办法找正式工,那么就退而其次找个正规的劳务公司,多少受到保障,原则上不要找外包公司。但是,实事求是地说,现在的外包公司,也都是从劳务公司转化而来的,有时候由不得劳动者挑三拣四的。无论如何,注意用法律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Q4: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派遣合同外包有什么区别

对于劳动者而言没有区别。都是劳务关系。

江华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劳务派遣合同的问题。劳务派遣,是指由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在劳务派遣中,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务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相分离。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或人才派遣、劳动力租赁、或人才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简单地讲,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从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江华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劳务派遣合同的问题。劳务派遣,是指由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在劳务派遣中,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务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相分离。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或人才派遣、劳动力租赁、或人才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简单地讲,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从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如果您对上述解答不满意的话,欢迎随时来电咨询。

Q5:劳务外包是不是要比劳务派遣好呢?

劳务外包是对事,劳务派遣是对人,业务性质不同,税法上有一些特殊优惠,如后者计税符合条件可扣除人员工资。

这种差别风险主要在国企,因为存在用工考核,普遍存在把实质的劳务派遣按劳务外包处理,除税务风险外还有用工风险和管理风险。

外包相对来说确实要更省心些

劳务派遣是人事外包的其中一种。人事外包服务除了劳务派遣,还可以单独操作代缴社保、公积金,代发工资,招聘外包,企业培训外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