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转正式工方案(被派遣劳动者是否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劳务派遣转正式工方案(被派遣劳动者是否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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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动法里有派遣员工跟单位的其他员工是同工同酬,但是合同上没有~!这样算劳动法还是算合同上的

劳动法规定的“同工同酬”是原则性的强行性规定,合同即使没有约定,也需遵守该原则。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中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网友亟盼同工同酬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

去,在派到你现在这个单位,那当然是属于劳务派遣,至于你的工龄会不会归零,应该是不会的,最近国家有关部门很关注企业规避劳动合同法的各种行为,你们单位这种做法肯定也会被考虑,至于具体的处理方法,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细则和法院的司法解释应该不会很久就出来了,到时候应该有个明确的说法。

2、有关的工会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后你所在的单位或者劳务派遣公司,肯定要组织你们加入工会

3、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要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劳务派遣工和用工单位的员工享受的待遇一致,我认为可能你们的待遇会涨,但是肯定不会和正式工一样

4、所谓无固定期限合同,其目的是为了稳定用工关系,不用老是签劳动合同就是了,而且你们转为劳务派遣之后,你们和单位之间就没有劳动关系了,单位肯定不用和你们签无规定期限合同。

一、工资包括奖金、津贴、加班费等。是否能得到支持关键是看劳动合同的约定。合同中没约定奖金只约定一个固定工资的,你无法主张除固定工资之外的奖金了。

二、劳动法所提到的“同工同酬”指的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没有约定也没有集体合同的情况下才适用。

连江天正律师

想啥呢?不可能拿到的。

Q2:被派遣劳动者是否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享有。根据相关法律明确规定,被派遣员工享受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的待遇。

法律分析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十、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Q3: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是否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工同样可以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的!否则您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有的,劳动法第六十三条

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

当然

Q4:劳务派同工同酬的待遇新的《劳动法》有什么新规定?

劳动派遣工的相关劳动关系问题应与合同签订的派遣公司提出,同工同酬在《劳动合同法》里有规定,但对单位的集体合同或相同工种为参照,或者是同一地区的相同工种为参照。

Q5:派遣工为什么不能跟正式工享受同工同酬的权力?劳动关系为什么只能以合同的形式来确认?

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到劳动局投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没用的,我也做工这玩意,派遣不同工不就不同酬了么,拿机关来说,行政事务肯定不会给你派遣做,你做的是脏活。

如果要强调一同办公等等,把派遣单独放置一个环境不就行了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事。

换位想想,如果你是单位决策者,社会劳动力那么过剩,为何不直接招聘高条件的职员,而一定要造大锅饭呢?

劳务派遣是现在产业不景气下,为吸收劳动力的一个无奈之举,被剥削是必然的,强行搞这个不符合时宜的东西,必然会反映在用人单位进一步拉开正式工与临时工的差距上,来体现不同工这个要件,使做法合法化。

现在一路走来,给我的感觉派遣工靠单位,靠政策,靠法律都靠不住,国家不会真正的去揠苗助长,自己做事别做十分,抽出时间多掌握人脉,学习技能提高自己素质才有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