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和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什么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外聘和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什么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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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工和合同工的区别?

劳务关系和合同关系的内涵是不同的。

如上门的钟点工、装修工人与业主间成立的是非劳动关系也非雇佣的劳务行为。

劳务关系,业主要的是工作的结果;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用的是工人工作本身。

劳务工想作就作。而合同工是签订合同地。如果毁约就会受到法律责任

Q2:劳动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派遣合同是劳动合同的性质,但是并不一定要求全部包括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比如说可能仅仅约定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超时工作的加班费等。社会保险和工资待遇不一定要体现,因为员工和派遣公司之间有一份劳动合同,薪酬待遇等会有所体现。劳动合同上会注明你未被派遣期间的待遇等等问题。

所以,这个只是约束你到了被派遣的单位之后的一些主要条款,和劳动合同还是具有较大的区别。

没有本质区别。仅仅只是用工方式不同。一个是针对劳务派遣工,一个是正式工。工资福利待遇应该都是一样的。

就退休而言 你与你劳务派遣公司是劳动关系,你与实际工作的被派遣到的公司,是劳务关系,因此,你是与派遣你的劳务公司办理退休。如果可以办理 则区别不是很大。

Q3: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

一般劳动合同的期限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任务为为期限三种。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也就是说,作为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且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必须在两年以上。并且对被派遣者做了一个最低工资的保护,即使没有工作的时候,派遣单位也应该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在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是分开的,通常情况下是由用人单位承担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与保险费用,但是用工单位也要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环境与相关的福利待遇,做到同工同酬。

Q4:劳务派遣跟合同工有什么区别?

劳务派遣员工:主要是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由劳务派遣公司将你派遣到相关单位。对于劳务派遣公司你是输出人员,对于输入单位你是输入人员。你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都应该由输出单位为你代扣代缴和缴纳。输入单位为你支付劳务报酬。报酬的多少由双方公司协商。你和输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会签订一份劳务协议。这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内容上是不一样的,你在输出期间,要遵守输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合同工、有编制的员工:现在没有这个概念了,因为现在都应该是签订劳动合同的,都是合同工。只是合同期限不一样而已。而且签订劳动合同就算是正式员工,也就是你说的有编制的员工。按照你的思路,你在劳务派遣公司就是合同工,算是他的编制。

Q5:什么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江华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劳务派遣合同的问题。劳务派遣,是指由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在劳务派遣中,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务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相分离。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或人才派遣、劳动力租赁、或人才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简单地讲,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从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劳务派遣合同指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的派遣合同,派遣劳动者到用工单位工作,它的关系涉及到劳动者、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三方。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劳动者直接在用人单位上班。

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合同的主要区别是劳动者在哪个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