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包括劳务派遣工吗?什么是劳务派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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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的范围主要有哪些
劳务派遣方式:一、完全派遣用人单位将一些非核心员工或用人单位的一些非专业性工作(如物业管理、清洁卫生、搬运工作)外包给劳务派遣公司。二、转移派遣面对不断变化的劳动法律法规和税法,以及企业兼并和重组而导致的大量人员岗位变动、调动,用人单位可将原已招聘录用、并还需要继续使用的员工,待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将劳动关系转移给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这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再返租这些人员作为劳务工使用。三、减员派遣用人单位在经济性裁员、或转制裁员时,将被裁减员工人事档案关系转移到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这些被裁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再从劳务派遣公司返租这些员工作为劳务工使用。四、试用派遣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招用劳动合同期限一年期的员工试用期一个月,最长试用期只有6个月。五、短期派遣用人单位对于试用期内或因为短期项目需要,再或者流动性比较大的职位采用短期租赁的方式减少用工手续上的麻烦。有效降低了人工成本。
Q2:什么是劳务派遣合同?
就是另一种形式的保险,像工伤,派遣一人,出工伤事故一人,工伤有人赔偿,你派遣公司协助跑几趟,他的派遣费用还不够油钱,如果一次派遣10000人。就算有10人、8人出点事,去了协助赔偿成本,还能挣一点。
企业合理避税
省心省力,只使用工就好,其他一概不管
首先你要看此家公司有没有正式的注册过;注册过就有资质来做劳务派遣如果没有那就不能和这家所谓的公司签订合同和工作。
1,一定要明确被派遣的工种、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休假等相关事项。
2,劳务派遣只能一次被派才有效如果转派合同不成立。
3,月薪 ,管理,培训都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
Q3: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动派遣员工就是劳务公司派遣去用人企业工作的人员。派遣员工是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人才派遣公司的人,是由劳务公司负责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的。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有很大的差别。正式工是用人(企业)的人,正式工的人事关系在工作单位(企业),和企业签劳动合同。而派遣工是派遣公司的人,只不过是劳务公司派遣到工作单位上班而已。
用工单位应当对劳务派遣单位做以下审核
1、查看劳务派遣公司是否注册资金达到200万,是否已经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
2、审核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履行用人单位的对劳动者的义务?
3、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它用人单位。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劳务派遣暂定规定》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1、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2、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3、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4、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5、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6、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7、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Q4:我是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
这位朋友,你所在工作单位可能存在违法用工的情况,因为劳动合同法已经明确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单据你所讲,你干的活跟在编员工没有区别,这种岗位可能不该实行劳动派遣。
第二,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务派遣工实行“同工同酬”原则,你做的工种是否和在编人员一样?如果是,那么单位就应当执行同工同酬!不得违法实施歧视!
第三,你可以尝试在有证据后,向劳动保障局举报。
Q5:哪些岗位适合劳务派遣用工方式?
非核心岗位:如银行柜员、服务热线、工厂生产作业员等。
受编制限制的岗位:如邮递员、后勤人员、司机、前台等。
需较长考察期的岗位:如客户经理、保险顾问、行业顾问、行政人员等。
阶段性岗位:项目经理、程序员等。
临时岗位:如翻译、主持人、礼仪小姐、短期文员等。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和劳动关系,并不适合所有企事业用人单位,只适合一些特殊用人单位或特殊岗位。
劳务派遣的特点是劳动力雇佣与劳动力使用相分离,派遣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而是与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却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劳动,形成
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
的特殊用工方式。
《劳动合同法》限定了劳务派遣岗位的范围: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全国人大法工委已向劳动部给出答复,答复确定了
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原则: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
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凡企业用工超过6个月的岗位须用本企业正式员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目前,有些企业的保安、保洁、绿化养护等特殊岗位用人,银行、保险公司因编制所限使用编外人员,一般由劳务公司派遣劳务人员。洛阳森合律师方西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