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账务处理(我是劳务派遣工。已经自离。并以补办离职。但是工资在次月并未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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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单位不给工资怎么办?

劳动派遣单位不给工资,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反映情况

,劳动局会责成劳动局里的监察部门进行核实,

你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给劳动者发工资的义务。 第一、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派遣单位;第二、你可以持劳动合同到派遣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Q2:劳务派遣拖欠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由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联同带责赔偿。你应先到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投诉。

找劳务派遣肯定要找正规的啊,深圳劲草劳务派遣:WWW.JINCAOHR.COM

你们去的时候为什么不跟他们签合同啊,就是在试用期的都得签合同呢,你找的这家派遣公司不行吧,明显的推卸责任。它应该不是正规的,正规的派遣公司会守法运行,也会考虑企业、个人三方利益的,这个对劳动者是有好处的。我们也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隆锋劳务派遣,从来就没有出过这样的事情,也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们秉承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客户、服务于人才的理念,规范经营、诚信服务。你可以去网上搜一下。

Q3:劳务派遣在薪资方面,有什么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员工的薪资和用工单位员工薪资保持同工同酬的原则。e799bee5baa6e78988e69d8331333365633930工资最长每月支付一次。

具体薪资必须在劳务派遣合同中明确注明劳动派遣合同

具体情况是要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的,法律只规定同工同酬,但是派遣工和正式工一般是不同工种。做劳务派遣工作时应注意:

1.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2.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4.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5.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另外需了解,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3.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Q4:我是劳务派遣工。已经自离。并以补办离职。但是工资在次月并未发放。

劳务派遣工是劳务派遣公司发工资,劳动合同是和派遣公司签订

不发工资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务派遣公司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到劳动部门去仲裁。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5:派遣公司不按时发工资,说是用人单位未及时打给派遣,所以派遣无法发给员工工资,应该怎么处理

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

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去单位催会计发工资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