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和外包有什么区别(劳务派遣一般扣个人工资的百分之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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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公司于劳务派遣公司有什么区别
劳务公司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提供劳务的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大同小异,只不过叫法不同而已。
你好,差别应该不大,劳务公司可能就是派遣的工作性质要差一些的,例如农民工什么的,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的工作要好一些,例如进国企进单位
Q2:外包合同签订的对象不是劳务公司也就是说不属于劳务派遣,法律允许这样吗?他们为什么这样做
你有点多想了!
你现在关心的是自己从事什么岗位,拿多少钱,能积累到什么经验!这才是你今后谋生的根本。
你管以什么身份进去呢?就算这家国企直接招聘进去,多了一点公积金,还有什么呢,只要你干得好,这家单位也会为你买公积金的。
假如你们双方有一方有问题,这份合同就会终止了。
你能保证你能在这家公司服务一辈子?这都是说不准的。
和你签订合同的公司是不是具有劳务外包的资格,你看一下他的营业执照就明白了,里面有营业范围。
还有,你的社保应该有签订合同的单位购买,这家单位应改为你支付工资。但是这家国有企业也可以为你发工资,这是不违法的,作为对自己实际使用的员工的鼓励,发点工资作为激励是可以的。
他们为什么这么做,很明显是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将来如果产生劳动纠纷,你只能和小公司发生纠纷,不能和国企有矛盾。然后还有,这家国企可以借支付你们外包人员的薪酬的时候,适当截留一部分到自己的腰包啊,这些你就不要这么关心了。争取一段时间后就为你购买公积金吧。
劳务派遣性质的公司随着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成立的越来对多,同时劳务派遣合同也越来越多,但是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务派遣公司及劳务派遣合同有明确的规定。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1、因为你不是正式招聘进去的,这么处理也是合理的.
2、日后你要转进国企,只要国企要你,合同没有阻力的!你自己想,今天国企能帮你弄到小企业,他日要把你弄出来,那不是小事情?
3、表面上,你是受雇于一个小公司,你是这个小公司派遣到国企干活的,但实际你要看是谁给你发工资,给你发工资的才是雇佣你的企业,法律以这个事实为基准!并不是单纯看合同!在什么地方工作不会对你有什么影响的,关键是从事什么岗位!!
Q3:劳务派遣公司和外包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和外包的区别在于以下几点:1.适用的法律不同;2.劳务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4.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Q4:劳务派遣一般扣个人工资的百分之几
一般是每月每人按照当地底薪的百分之十扣取,但是现在随着劳务竞争的激烈。一般每个月也就收员工几十元的管理费。上海这里一般也就100元左右。甚至更低,显然你们公司有猫腻,建议去当地工商或者劳动去反映
Q5:自己直接找公司应聘,公司为什么要我们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咋说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是一样的?
首先我告诉你: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和 与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不一样。
单位为了降低人力资源成本和费用,往往采用外包形式解决。
如果你不愿意,可以不选择。
希望能帮助到你。
没有。 现很多公司都是将此部分外包,即与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