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邮政储蓄银行的合同工和正式工有区别吗?

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邮政储蓄银行的合同工和正式工有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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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邮政储蓄银行劳务工转正机会大吗?

机会不怎么大,邮政劳务工是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到邮政上班的职工,不属于邮政的本职员工,也就是说,不过新的劳动法出来,自2008年开始签署2次以上劳动派遣合同的或者满10年的劳务派遣,在签署第三次合同时,可以向用工单位申请签署无固定期合同。不过这点也要看邮政局给不给你们签了,现在好多国企好黑,这种劳务工就是他们的无耻的配合,钻法律的漏洞聘请出来的,想转正,除非有硬的后台。不过个人提醒,你得保管好你的工资收入证明条、劳动派遣合同和人事调动令以及相关的证件证书,以便将来签署第三次合同时,这些可以拿来做证据。 大哥,都是自己打的,你悬赏就给了0分。我晕

Q2:在邮政工作满十年,为一年一签的合同工,在上月31日,领导口头告知我明天开始不用来了,这合理吗?

也就是说你是劳务派遣公司的人,不是邮局的人。你只是在邮局干活,跟邮局一点关系都没有,出现了问题要找劳务派遣公司。

至于能不能养老,要看劳务派遣公司给不给你交五险,这仍然跟邮局无关。。。

你看合同是谁和你签的就知道了。如果你的用人单位是xx劳务派遣公司。反正只要不是邮政银行,那就说明你是劳务派遣,也就是说你是由某劳务派遣公司以派遣形式派遣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只承担你的薪金费用等问题。详细的话你可以查查当地社保网。

Q3:邮政储蓄银行的合同工和正式工有区别吗?

邮政储蓄银行的合同工和正式工有区别。严格来说现在都是合同工,只是分为派遣合同工(合同工)和正式合同工(正式工)。

正式合同工:现在的正式工都是合同工。只不过是和银行直接签订合同,享受正式工的待遇。一般合同是3至4年续签一次。一般新入行员工都有一个试用期,这时候工资比较低,不享受五险一金等福利。一年的试用期后,如果没有问题,就顺利转正。这个时候就是银行里的正式工了,享受与行里员工同样的工资和福利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享受应有福利,一般无重大过错,合同到期均会进行续签;派遣合同工(合同工):按一定年限签定临时劳动合同,工资比正式合同工少,合同到期如不续签即解除劳动关系。

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的区别如下:

1、签合同的甲方和合同期限不同。

1)派遣员工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员工签合同的甲方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能享受用工单位的各项职工福利和退休保障。劳务派遣合同必须要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这是为了避免由于劳务派遣期限的不确定性造成就业者的不稳定。

2)正式员工是与用工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正式员工签合同的甲方就是用工单位,可以享受用工单位的各项职工福利和退休保障。普通的劳动合同期限最短期限是签订三个月及以上。

2、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不同。

1)派遣员工离职则要向劳务派遣公司申请,用工单位不能随意地以退回为由变相降低劳务派遣工地工资待遇。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时,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2)正式员工主动离职,直接在用工单位申请离职。用工单位也可以根据纪律处罚、内部转岗、提前退休等原因,与正式员工协商,提前终止用工合同并给予合适的补偿。

3、工资结算周期不同。

1)派遣员工计算工资的周期较为灵活,可以按日、周、月甚至季度为单位计算工资。具体选择哪种方式,是由派遣单位和派遣员工共同决定的,因为劳务派遣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是由用工单位根据劳务派遣协议,按月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情况,确定派遣员工的工资、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等,按月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再由派遣单位代发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缴五险一金。

2)正式员工计算工资的周期固定为按月发放。《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Q4:我邮政干了24 年的投递,一开始是属于劳务派遣,现在不知道又变成外包了,邮政公司这样做算不算违法?

你在邮政干了24年的投递,从一开始就是劳务派遣,根夲不是邮政的正式职工,只是劳务派遣公司把你派到邮政打工,邮政不需要你了外包需要你,你若不干可以辞职,邮政不算违法。

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指半年以内的短期用工,但现在这些公司为逃避劳务纠纷而长期用劳务派遣工,利用擦边球只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为获取中介费而将工人几年几十年的派遣,这是全国国企外企合企私企的通病,国家应出手治理。

Q5:乘服员和劳动派遣签了合同,最多能签几年?

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的用工主体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而被派遣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是劳务关系,因此劳动合同是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现如今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的现象较严重,我所了解的劳务派遣用工绝大多数不符合劳务派遣用工规定,因为劳务派遣必须具备几个要件: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事实上长期使用、主营业务岗位、主要岗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都是不合法的,涉及此类纠纷的劳动仲裁案件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用工单位均应作为侵权被告方。

法律没有规定。因此双方的签订次数没有任何限制。合同期限只有最低两年的限制,没有最长限制,1年、3年、5年、10年、30年、无固定期限都行。但是从2008.1.1后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能否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要具备条件:

1.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合同应当解除或者终止。

2.原用工单位愿意与劳动者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用工单位不愿直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被劳务派遣到该单位哪怕工作10年、30年甚至一辈子也没法直接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