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国益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和正式工有啥差别?

博山国益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和正式工有啥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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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工辞职

1、劳务派遣工辞职也要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出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跟公司还是人力资源公司辞职其实问题都不大,劳务派遣公司给你做社保靠的是公司给钱,公司不给钱了,你想让他们给你做社保也不可能,保险起见找你的劳务派遣公司的业务员再确认一下是否要给他们写封辞职信。

法定员工辞职应提前1个月书面提交辞职信,所以原则上你要等3.7日才能去新公司上班,但劳务公司并不会真在意你什么时候离开的,关键还是看你跟你们厂什么时候能交接完工作,做完了好合好散,接着去下一家单位就可以了。

1,派遣员工一般应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2,竞业协议对你辞职没有影响,但会影响你辞职后的就业范围。《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需要到人才市场辞职的,因为你的真正的法律上的用人单位其实是人才市场的。如果不辞职的话就会造成重复签署劳动合同的嫌疑。

你和XX公司属劳务关系,和滨江人力资源市场是劳动关系。找新单位前先和滨江解除劳动关系。至于保险之类的看你和滨江人力的合同约定,毕竟派遣和直接签约不同,政策也不健全。

Q2:劳务派遣和正式工有啥差别?

一、劳务派遣与正式工的区别

1.劳务派遣在国企没有编制,正式工是在国企有编制的。

2.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最大的区别就是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是直接与工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而派遣工是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员工与用工企业没有劳动关系的。劳务派遣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形成“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的特殊形态。

3.除了两者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同之外,它们的待遇也是有差别的。劳务派遣在国企无论是待遇还是晋升都是很难的,与正式员工同工不同酬,“五险一金”等待遇远低于正式工,大多数劳务派遣员工都没有单位归属感,感觉是被边缘化的。

4.发生劳动争议,处理的单位不同。正式工与工作的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由劳动者和工作单位双方处理。劳务派遣工与工作单位发生争议,由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双方处理。

二、企业为什么要用劳务派遣不用正式工?

1.企业使用正式工招聘成本很大,如果用劳务派遣工的话,员工的招聘是由劳务公司来做,那就能节省成本。

2.国企中是有岗位设置的,每年每个公司可以招聘多少员工都是明确的,但好多时候招聘的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公司的发展需要,于是就通过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来分担正式工的工作。

3.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可以规避风险,企业使用正式工的话如果发生劳动纠纷是企业承担的,但是使用劳动派遣的话,发生纠纷就由劳务派遣公司解决。

4.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更方便更灵活用工,有些正式工干的工作劳务派遣工做得也很好,并且一个正式工的工资可以抵2-3个劳务派遣工的工资。企业使用正式工一到淡季的话企业就需要养着一大批新人这样无形之中是给企业增加营运成本,如果是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话,企业就可以在旺季时增加派遣员工,淡季时减少派遣人员,非常方便。

Q3:开劳务派遣公司赚钱吗,为什么?

我是做劳务派遣,工业外包这一块的。至于很多人说的,其实这个起点太高,创业做这个就是天方夜谭,签企业,你要给企业交保证金,一般的小厂,一两百万。大的厂子,上千万很正常。还有其他的一些东西,人脉关系圈这个就不必说,必须有。而且工资还让你垫付,这个不是闹着玩的,随随便便几百万很正常,还有税,真以为这里边的钱好挣的?其实都是套路,没资本都不用想这个。如果想挣这里边的钱,还是从底层做起,至于如何做,怎么做,这个没人会教你的。

Q4:现在的劳务派遣太坑人了,除了不找劳务公司,怎样让自己不受骗。

一般的劳务派遣公司大多都是中介,双方签的合同也是偏向劳务公司的不平等条约,一般如果公司介绍劳务存在欺骗性,你和他们多咨询,多提你的疑问,让对方解释,语句含糊不清的,你就刨根问底,对方觉得你不好骗,就会放弃。如果不存在欺骗,他们会给你解释很清楚的。主要是少交钱,理性分析,不要被高薪蒙蔽。

劳务公司坑人太正常了,它们都是坑人、骗人的,如果坑的少、不严种,你就自己认栽,如果坑的厉害、你手里有他们的充分证据,可以找当地劳动保障局等劳动部门举报、申述,不过这个过程漫长、曲折,成功率不太高,你自己看着办!劳务公司十之八九都是骗人、黑钱的,自己多小心为好

Q5:被劳务派遣公司坑了,求救

与C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合同期没满(被炒或被辞退)要扣***钱”的约定是违法的。 因为只有劳务派遣制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时,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而A无理由辞退的恶果,却要劳动者承担,显失公平,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请参阅《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