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解除需要赔偿吗?什么是劳工关系?

劳务关系解除需要赔偿吗?什么是劳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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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什么是劳工关系?

指劳动力的提供者与劳动力使用者双方以及相关组织为实现劳动过程所构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统称。

Q2:什么是劳工关系?

指劳动力的提供者与劳动力使用者双方以及相关组织为实现劳动过程所构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统称。

Q3:法律上劳务关系包括哪些

劳务关系的情况有:

1、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个人员或某几个人员,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交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双方订立劳务合同,形成劳务关系。

2、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由劳务输出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劳务人员,双方订立劳务派遣合同,形成较为复杂的劳务关系。

3、用人单位中的待岗、下岗、内退、停薪留职人员,在外从事一些临时性有酬工作而与另外的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务关系。由于这些人

4、已经办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又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签订聘用合同。这种聘用关系现已明确确定为劳务关系。

5、一般来讲,常年性岗位上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一次性或临时性的非常年性工作,或可发包的劳务事项,用人单位可使用劳务人员,并与之签订劳务合同

Q4:劳务关系能否认定工伤

劳务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是劳动关系,不能适用调整,因此不能适用。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调整,因此不能适用工伤赔偿,要根据民法通则的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赔偿。劳务关系中没有工伤问题,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按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在程序上,这类案件案由为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劳务关系的雇主不限于用人单位,也可能是个人,雇工不限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也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等。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

Q5:怎样确认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根据你的描述:

到劳动监察投诉只是一个举报途径。你应该走正常的劳动仲裁司法救济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劳动仲裁不需要区分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只确认单位是否拖欠提成。

你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都和劳动监察、劳动局在一栋大楼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提成。仲裁委员会会结合证据做出裁决,该裁决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不服裁决也可以到法院继续起诉。

希望对你有帮助。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主要有以下区别: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不存在协商订立契约的意思表示、没有书面协议,也不存在口头约定,而是根据章程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具有整分合一性质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应当认为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

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你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都和劳动监察,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提成。不服裁决也可以到法院继续起诉,只确认单位是否拖欠提成,在劳动仲裁不需要区分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

希望对你有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到劳动监察投诉只是一个举报途径根据你的描述。仲裁委员会会结合证据做出裁决、劳动局在一栋大楼里)申请劳动仲裁。你应该走正常的劳动仲裁司法救济途径,该裁决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