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务合同被辞退?刚签了合同被解雇,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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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刚签了合同被解雇,有赔偿吗
1。劳动关系持续的时间自实际产生劳动关系时起算,也就是你到公司工作的那天起算,包括试用期在内。 2。做满这个月走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你提前走人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3。你做完这个月走人除照常领取4个月的工资外还可以得到额外3个月的工资,其中2个月是第2。3月的双倍工资,1个月是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Q2:劳动合同到期,被辞退,有没有补偿?
1、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前面的合同虽然已经到期,但你仍在该公司工作,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如果要辞退你,不论什么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首先要支付你补偿金,根据你工作的时间长短来:一年时间支付1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的,按照一年算,也是1个月工作的补偿金;不足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我没看到你的合同,但按你的描述来看,你最多可以获得一个半月工资的补偿金。(注:服务年限是以书面合同上的时间来算的。)
2、年假的问题,中国政府相关法律条文非常模糊,到目前为止,没有特别明确能维护员工年假利益的法律条文。通常都是以公司的相关制度来执行。就算不给年假,你也没什么办法。(除非你能拿到你公司相关的年假书面规定,证明公司给了你不公正的代遇)。个人建议,年假不要争了,很难成功。
3、如果与公司协商不成,你也可以到所在地区县的社保中心(劳动局),那儿有个仲裁处,申请劳动仲裁。争取自己的劳动权益。
工作不满一年有年假吗?这么斤斤计较,哪个公司领导愿意雇用。本来合同到期前夕就应该主动找领导谈谈的。
1、年假是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就有5天,因此你应该得到没有休年假的补偿,一般是2倍工资,即5天平均工资。
2、公司提出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当然应该补偿,而不论合同是否到期。也就是合同到期,如果你自己提出不签续聘合同,就没有补偿。如果公司要与你续签,只要条件没有变低,你不同意才没有补偿。
算节假日加班工资,合同期到之前你就该提前找公司谈关于续签合同的事,如果到合同期,公司自然有足够的条件辞退你。你自我感觉工作能力好,那公司为什么不要你,难道老板会不需要人才,自己去反省下吧,至于补偿请按你的劳动合同办,如果没提出补偿,那么对不起,你就没得补偿。
Q3: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内被辞退有什么赔偿
根据你去年12个月的平均薪资进行补偿,一般正常补偿标准:
入职半年(包含)以内:半个月+1个月待通知金;
入职半年以上:1年补1个月+1个月待通知金;
未签合同,但是只要你在那里做工了,也代表你和老板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是在上班时间死亡,除了非工作打架以外,不管怎么死亡,都是工伤
Q4: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有赔偿吗
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涉及4项费用: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
2.经济补偿金;
3.提前通知期的补偿;
4.最近比较热门的未休年假补偿;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但需要证明与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可依据社保纪录或盖章的工资单或你提到的离职结算单,以劳动合同未签要求公司经济补偿。
另外,你已经过了试用期的期限,一般辞退都会有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两种情况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有12个月的上限。但这些的前提是: 不是劳动者主动辞职,或违反公司的制度,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Q5:签了合同之后被公司辞退能要赔偿么?
放假期间,有工资吗?签订合同的公司,在放假期间不发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公司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要职工离职,员工是可以得到赔偿的,我们公司就不敢随便裁人。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咨询咨询吧。
到期了吗,如果没到,可以领取一个月的工资和失业保险金。
要赔偿的。但是如果公司有正当的理由,完全可以不赔偿的。比如您自己违反公司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