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务派遣公司(成都哪里有职业介绍所/急 最好有电话联系)

成都劳务派遣公司(成都哪里有职业介绍所/急 最好有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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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成都哪里有职业介绍所/急 最好有电话联系

成都市人才中心:宁夏街

四川省人才中心:小南街

成都市劳动保障局:营门口立交旁

商业场还有一个

诚信:九茹村

成都市成华区佳好职业介绍所 ,一环路东一段240号附12号

四川省中技职业介绍所, 位于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东五段九眼桥劳务市场2厅4号

Q2:四川有那些劳务公司

四川省劳务公司:四川省成都市劳务公司,杰川劳务公司,天宇劳务公司,彤洋劳务公司,大仁建筑劳务公司,德宸劳务公司,新力劳务公司,金彭建筑劳务公司等。

Q3:成都有哪些出国劳务输出公司可以办理出国务工

看你去哪了,欧美就是不超过9W的费用,去新加坡不超过4W,四川境外就业机构名称:

1、境外就业和出国劳务许可证号[2004] 240号

成都境外就业机构名称:四川省汇川成都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28-87771698 地址:四川省成都三洞桥路6号9幢2楼

2、境外就业和出国劳务许可证号[2004] 241号

成都境外就业机构名称:四川省成都出入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电话:028-86157000 86151703 地址:成都金盾路52号国栋广场17楼G、H、F座

3、境外就业和出国劳务许可证号[2004] 242号

成都劳务输出机构名称:四川国际劳务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电话:028-6522066 86522059 地址:四川省成都锦江区永兴巷15号

4、境外就业和出国劳务许可证号[2004] 254号

成都劳务输出机构名称:成都劳务输出服务中心

电话:028-86264858 地址:四川省成都青羊区柿子巷1号

5、境外就业和出国劳务许可证号[2004] 255号

南充境外就业机构名称:南充东方国际劳务有限公司

电话:0817-2801424 2180877 地址:四川省南充顺庆区稻香路16号

6、境外就业和出国劳务许可证号[2004] 256号

成都境外就业机构名称:成都世纪之星文化教育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28-86553088 地址:四川省成都光华街49号附6号

7、境外就业和出国劳务许可证号[2004] 257号

德阳境外就业机构名称:四川德港柏国际教育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838-2593827 地址:四川省德阳珠江东路99号

外交部13日发布消息,提醒赴新加坡务工的中国公民提高防范意识,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出国务工手续,谨防受骗。

消息称,据新加坡媒体反映,近期一些新加坡雇主通过新加坡当地中介聘请外国劳工时收取回扣,并以各种借口频繁解雇、更换外国劳工,致使有的中国劳务人员赴新后不久便失去工作,遭受较大经济损失。

外交部表示,中国驻新加坡使馆积极协助处理,向新加坡有关部门交涉,切实维护中国公民合法权益。新加坡人力部表示,一旦发现新加坡雇主从外国劳工身上获取回扣,将会对其进行指控,并禁止其日后聘用外国劳工,相关中介的营业执照也将被吊销。

外交部领事司和中国驻新加坡使馆提醒赴新加坡务工的中国公民提高防范意识,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出国务工手续,如遇提供回扣的新加坡当地中介和索取回扣的新雇主,应及时向新加坡人力部举报和投诉,电话是(65)64385122,同时寻求中国驻新加坡使馆的协助。

这些都是注册过的公司,实在不行也可以去营门口那里的社保大楼一楼自己去咨询。

Q4:成都劳动仲裁电话

028-87706528

只要有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完全可以胜诉,并且劳动仲裁是免费的!我是劳动仲裁员,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企业劳动法咨询可以hi

1、收集一些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装、工作证、工作牌、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保缴费记录等都可以

2、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伤残等级鉴定,依据伤残等级要求支付工伤待遇

3、并可以申请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Q5:成都诚信劳务派遣公司拖欠工资我2016年3 月7号签的合同3 月29号辞职到4月12号还没领到工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