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劳务派遣工稳定嘛?劳务派遣和正式工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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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和正式工的区别是什么
(一)签订的合同不同 正式员工是与用工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员工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普通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签订三个月及以上,但是劳务派遣合同必须要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这是为了避免由于劳务派遣期限的不确定性造成就业者的不稳定。 (二)享有的劳动待遇不同 1.福利保障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同工同酬”,但是劳动者在法律上并非用工企业人员,而是劳务派遣公司人员,所以有时并不能完整享受企业本身的福利待遇。 2.工伤申报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正式员工是用工单位来申报工伤的,劳务派遣员工是由劳务派遣公司申报工伤,用工单位协助工伤认定。 3.解除劳动合同 正式员工主动离职,直接在用工单位申请离职,劳务派遣员工则要向劳务派遣公司申请。同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也就是说,不能随意地以退回为由变相降低劳务派遣工地工资待遇。
Q2:劳务派遣工什么是意思?
“劳务派遣工”的意思是:
是指从某一家劳务公司过来的员工,就是指中介公司介绍的呗,像这么理解就可以了,好像一般的劳务工都会比公司里面的其他员工工资要稍微低一点,因为,因为中介,因为中介公司会从里面获取利润的。
Q3:什么是劳务用工?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表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追问: 不让公司给缴纳养老保险就会转成 劳务用工 关系吗? 回答: 劳务用工提供的是劳动成果,而 劳动合同 用人提供的是劳动力。
Q4: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合同指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它的关系涉及到劳动者、派出公司、服务单位三方。劳动合同只是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务派遣员工的权益更难受到保护,企业走派遣一般都是这个目的
呵呵,谢谢各位的回答,看来还是劳动合同保险啊!
Q5:劳务派遣与正式员工的区分是什么工资待遇一样吗 谢谢
这是两个范畴的词,劳务派遣是说你的异地上社保的员工,比如你是上海人,在北京工作,但是你在上海上社保,这种情况就是劳务派遣。正式员工的话就是你在一个公司是不是正式签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了。工资待遇要看公司怎么给了吧。
《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部分特别明确一点,就是派遣工与正式用工同工同酬,即相同工作岗位、相同工作条件应当具有相同待遇。凭我的判断,您能连续以派遣工的方式工作11年,显然,您的工作岗位不是临时性、一般性和可替代性,单位对您施行的是违法的劳务派遣。
我个人认为您是完全可以要回工资差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