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属于劳动报酬吗(临时工收入按劳务报酬还是薪酬计算个人所得税)

劳务费属于劳动报酬吗(临时工收入按劳务报酬还是薪酬计算个人所得税)

内容导航:

Q1:北京地区的劳务费个税和个人所得税一样吗?怎么个扣法?

劳务合同按劳务收入缴个税 1000元到4000元,收入-800元*20% 2400应缴320 然后应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什么的,可能各个地区不同. 你扣360还真差不多.可以问你们公司的财务,这个360是怎么计算的.

Q2:劳务报酬是什么?劳务报酬和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有什么区别

劳务报酬实际上就是指工资,劳务报酬和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实际上就是同类,没什么区别。

Q3:劳务报酬跟工资薪酬所得有什么不同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存在雇佣关系,即有劳动合同等,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临时性的从事劳务而取得的所得。

这要看怎么理解,你可以简单理解成工资+劳务费=总收入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有11种应税所得,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两项可能跟您的实际情况有关联。

您是在校学生,因为要读书,与企业不是任职、受雇关系,因此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缴个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税率是20%。您以前勤工俭学兼职时,之前的企业可能是错按“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了您的个税,而现在的企业的扣缴方式才是正确的。

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明确: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Q4:如何通俗的理解个人所得税中劳务报酬所得部分的应纳税所得额?

就是指你的(基本工资+各类津贴+加班费+奖金+提成……)- 社保扣款-公积金扣款-免税额2000=应纳税所得额

Q5:临时工收入按劳务报酬还是薪酬计算个人所得税

临时工取得按照工资薪金收入,其薪酬按照工资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

临时工取得按照劳务所得收入,例如出租车出租收入等,其薪酬按照劳务报酬计算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主要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即个人与被服务单位发生直接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个人与被服务单位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也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其所得也不是以工资薪金形式领取的。

实务工作中,短期内雇请的临时工,企业一般与之没有连续的劳动关系,一般也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故一般作为支付的劳务报酬处理。

有的企业,短期内雇请的临时工,企业一般与之没有连续的劳动关系,一般也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作为支付的薪金报酬处理,是错误的,少纳个人所得税。

我国规定,一切发放单位(包括工资、劳务报酬,以及中奖的奖金)都必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个代扣代缴是义务,如果不履行,可以进行税款金额50%至3倍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