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劳务报酬个税(兼职人员 劳务费 需要开发票吗)

临时工劳务报酬个税(兼职人员 劳务费 需要开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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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公司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是否需要取得发票?为什么?

引言:我们在打工的时候,公司都会付给我们相应的报酬,那么公司在给我们付报酬的时候,是否应该给我们开发票?给我们开发票的话是因为什么 ?

一、公司支付劳动报酬需要取得发票

如果公司在给自己的员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时,就需要给自己的员工开发票 。因为如果公司并没有给自己的员工开发票,就属于一种没有符合规定的票据。那么公司如果支付自己的员工的工资足够交税,但是因为没有开发票并不符合规定,所以就不能交税,所以公司给个人支付报酬的时候,开发票也是一种很好的保护自己的公司行为,这样可以很好的保护自己公司的利益,因为公司开发票的话,那就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如果工资已经发给了员工,那么员工也需要到税务机关进行交税,这样也会比较麻烦 。所以在公司给自己的员工支付劳动报酬的时候,给发票是一个很好的行为 。

二、对员工开发票的法律依据

根据我们税收管理法的规定,可以看出来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都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行政法规进行合理的纳税,而公司也可以通过有效凭证进行计账,同时进行核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来企业实际发生的和自己取得收入相关的,并且又合理的支出。都可以进行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所以公司支付个人的劳动报酬开发票对公司是一种有利的行为,这样可以很好的维护自己公司的利益 。

三、总结

公司在给自己员工开劳务报酬的时候,需要对自己的员工进行开发票的行为,这种行为对公司来说都是非常好的一个行为,而且这种行为也显得整个公司非常的正规 。

Q2:兼职人员 劳务费 需要开发票吗

兼职人员劳务费需要开发票。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_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Q3:我们是建筑公司,临时工人的工资,没有开劳务费发票,这种做法合理不?

建筑公司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就是临时工的工资难以获取到劳务票。企业雇佣季节工、临时工人的工资,没有开劳务费发票,这种做法合理不?到底改如何处理,要发票还是做工资表?

要发票还是做工资表?

这不仅在个人所得税适用不同税目,在需不需要发票上也有很大区别。比如企业雇用专业人员做信息系统维护工作,支付劳务费时直接列表发放即可还是需要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入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单位内部职工为企业提供的劳务不属于应税行为,公司雇专业人员做维护工作,属于接受独立劳务,应当由专业人员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作为贵公司睡前扣除的凭据。

没有发票怎么办?

平时劳务费没有发票怎么办?如何取得发票?怎么做账?

  1. 公司在外面找了一个技术人员帮单位做了一个设计,方案做完了,但是该技术人员说无法提供发票,单位没有发票如何支付费用?

  2. 单位没有会计,找了一个兼职的,该兼职会计每次直接就支付了自己的费用,凭证后面什么都没有,直接做到劳务费里面了。有没有问题?

  3. 建筑单位承包到工程后又分给一些包工头去做,包工头带了一队人马就干上了,干完傻眼了,要工程款时候没发票,怎么办?

接下来我们来分析一下:

其实,上述问题我们提炼来看,归集出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劳务费列支问题!

在这个万众创业的年代,作为独立的个人,依靠自己的一技之长兼职赚点外快很正常,很多企业也经常寻找个人干一些项目,但是最终发票都会成为交易完成的卡点,财务规范的单位得要发票入账,而个人往往不想提供发票的。

思考:为什么非的要发票,公司请的人干活就不能造个表,代扣个税,然后发放?

答案是不能!!!

和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为单位提供的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支付员工的工资可以造表发放,不需要员工为单位提供发票。

而独立劳务提供方均不属于和单位有雇佣关系的个人,应该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同时提供正规发票。

个人无法开具发票,均可通过税务机关代开的形式开具。

个人能不能不去税局代开发票呢?

很多人就说,你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谁不知道要代开发票啊,代开发票就是麻烦啊!税重,很多人不愿意去开,劳务报酬的个税高,划不来。代开流程很多人不懂,搞不懂,非常不愿意去。

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也不是不能解决,要不你就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安排人给你干活;要不你就直接雇佣别人,签劳动合同,按照职工来对待,这样就不用发票,当然这种方式你就得考虑为签订合同员工购买社保的事,可能更麻烦吧,我想也不符合你请人临时干活的初衷吧。

还有种方法,就是企业以个人的名义去代开:

个人不愿意去你就去,个人嫌税重,你就和对方签订一个包税的价格,把税金开进发票。一方面满足了个人只拿税后收入的要求,一方面满足公司入账的要求。两全其美。

所谓包税,不是说纳税义务发生了改变,纳税义务还是个人的,只是说这部分钱企业帮忙支付了,而且把金额开到发票里面,个人只拿税后酬劳。

比如和个人谈好税后劳务费是31000:

设:该笔酬金税前金额为X

则:个人应缴增值税A=X/(1+3%)×3%

个人应缴城建税B=X/(1+3%)×3%×7%

个人应缴个人所得税C=〔X/(1+3%)〕×(1-20%)×30%-2000

「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免」

由于税后报酬=税前报酬-应缴增值税-应缴城建税-应缴个人所得税

故:

31000=X-[X/(1+3%)×3%]×(1+7%)-{[X/(1+3%)]×(1-20%)×30%-2000}

求出一个税前报酬的值,那么就按照这个报酬去申请代开发票:

企业实际承担的费用也就是X

个人取得的劳务费就是31000

X-31000就等于交的各项税费

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劳务费X

贷:银行存款31000

其他应付款—代扣增值税A

其他应付款—代扣城建税B

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C

代扣代缴税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增值税A

其他应付款—代扣城建税B

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C

贷:银行存款X-31000

以上是关于几个劳务费的处理问题,希望能够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Q4:劳务报酬是否需要开发票吗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实际业务中,如果是个人的,取得的劳务报酬超过500元要开具发票,如果不是个人的,是企业取得的劳务收入,则不管多少金额,都应该开具发票。

个人没法自己开发票,都是税务局代开,其实现在个人提供劳务后开发票非常简单了,比以前不知道方便了多少,微信、支付宝、电子税务局都能代开,代开后甚至根本不需要去取纸质发票,电子邮箱马上给你把电子发票发过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Q5:劳务报酬是否需要开发票

问题内容:公司拍摄电视剧雇用演职人员,与演职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演职人员是否属于与公司具有雇佣关系?支付的劳务报酬是否属于工资薪金支出?还需要开具发票缴纳营业税吗?回复意见:上述演职人员并非你公司员工,双方签订的也不是劳动合同而是临时提供演出劳务合同,其取得的所得为劳务报酬所得而非工资薪金所得。因此支付的劳务报酬不属于你公司的工资薪金,该演职人员提供演出劳务属于营业税征税范畴,应当向你公司开具发票据以领取劳务报酬。国家税务总局

2011/01/31

根据此文,我认为,如何建筑公司雇佣人员干活,不签订用工合同,那么,也要和上面的处理一样。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第二条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