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员是劳资专管员?正式工和合同工的区别?

劳务员是劳资专管员?正式工和合同工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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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单位上的出纳可以兼职单位上的劳资员吗?我们经常发现这位兼职人员违反规定却又无人能管

我想是可以的,劳资员严格说不是财务工作,出纳不能任审核,往来帐记帐,档案保管

公司规定,都可以。公司大,劳资员。公司小,出纳。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2:什么是劳务派遣?如何区分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即员工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后者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劳务费,然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从中发放工资给员工。劳务派遣最大的特征就是员工的劳动合同并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而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这类公司的名字一般叫“***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咨询顾问公司”)譬如你为宝洁工作,但你的合同却和一个叫“广州市华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的公司签订。

区别正式员工和劳务工只要看合同跟谁签订就可以了。

你好,现在的正式职工只有有些事业单位或是有些国营单位才有,正式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的差别最大的就是福利待遇,像你说的五金无论是正式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按《劳动合同法》中都是必须要缴纳的,正式员工是与单位直接签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员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用工单位,正式员工在职的时候待遇会相对好一些,福利也相对比较好,一些补助也较全面,退休后会根据单位的规定享受内部的福利。而派遣员工在职时基本也就是工资、社保、加班工资,派遣员工跟用工单位之间只是用工关系,如果出现劳资纠纷或是别的事件,都是由劳务派遣公司直接处理,用工单位只是连带关系,用工单位如对派遣员工不满意,可以向劳务派遣公司要求派遣合格人员,简单的就是说,如果你是派遣员工,你和劳务派遣公司是劳动合同关系,你和用工单位是劳动关系,而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是合作关系。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Q3:劳资文员跟办公室文员的区别

一般来说:办公室文员偏重于行政版块,劳资文员工作偏重于HR劳资关系。

前者比较专业,很专项,负责劳动合同办理管理以及工资薪酬方面的事情

后者比较文泛,就像个保姆一样,四处打杂,哪里有问题都要找你,都是些琐事

一般来说:办公室文员偏重于行政版块,劳资文员工作偏重于HR劳资关系。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说白了,前者是跟给员工发工资相关的,后者跟杂活(接听电话,发资料,打字)之类的相关。

Q4:正式工和合同工的区别

差别很大的,移动公司分为三类,一类为以前邮电局分离出来的,这种的待遇是最高的,每个月最小也有小万把的收入,还不算公积金.他们的公积金每月有3000左右.而且每年年底还有好几个月工资的分红.二类是各个省的省公司招聘后分到各地市公司的,这个的收入还可以,每月大约最小有3000元左右,该买的保险也有,但是公积金不太多,一般有1000不到.三类是各地市公司自己招聘的,就可怜了,加班加点不说,工资只够温饱,公积金才200元左右.每个月的任务都压死人了.如果你的第三种的话,我以过来人的身份忠告一下,千万不要来.

Q5:劳动纠纷与劳资纠纷的区别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劳动纠纷和劳务纠纷是不同的法律概念。劳动纠纷适用劳动法律、法规;劳务纠纷适用民事法律法规。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倍工资。

区别就是一个是工资一个是工资外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