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管辖法院?工程劳务分包无效合同纠纷的管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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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如何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合同履行地的确认规则
《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根据此规定,协议管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属于有效约定:
1、协议管辖只能对一审合同纠纷案件进行约定,当事人不得对二审法院的管辖进行选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审法院确定后,二审法院则按照级别管辖的规定当然的确定下来。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上诉的,只能向一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而不得向其他法院上诉。当事人也不得在合同中约定上诉法院。否则这种约定就是无效的。
2、协议管辖只能对合同纠纷适用协议管辖,对合同纠纷之外的其他民事、纠纷不得协议管辖。即只有当事人对因合同的签订、履行、效力、解除等发生纠纷的才可以选择管辖法院。 3、协议管辖是要式行为,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的形式才属于有效约定,否则就是无效的。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协议管辖必须以书面形式,口头协议无效;
4、当事人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和发生争议的合同具有一定的联系,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可以选择的范围内进行选择,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院只能是: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这五处法院其中的一个,而不能选择其他与合同没有任何关系的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为了某种目的,选择一个与合同没有任何关系的法院管辖,则这种管辖约定是无效的。另外需要说明的是,若当事人约定由原告所在地管辖,因合同发生纠纷后哪一方先提起诉讼就由哪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双方约定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先起诉方则必须在对方所在地起诉。
5、双方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即协议管辖不得越级,对于应当由基层法院管辖的案件,如果选择由中级或者高级人民法院或者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则这种约定就是无效的。
而不能依履行地来确定管辖法院。 观点二:民间借贷属于合同法律关系;民间借贷纠纷可依合同履行地来确定管辖法院;在对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合同未实际履行时才有适用余地。当事人约定的履行地在确定管辖时适用协议管辖的有关规定。”[11]笔者所指的债务履行地是指法定履行地(比如《合同法》规定的各类性质合同的履行地)、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和实际履行地,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时
转 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确定问题实务探讨, 案例二: 甲与乙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载明履行地上海。后乙公司下达了迁京通知,要求上海员工向北京转移。甲法律实际上默认了企业派员工出差的行为,只要这种行为不是对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彻底变更。 在案例三中,虽然丙与丁公司
关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变更, 为了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法院不得不审查合同履行地、合同的性质、合同是否实际履行等实体法概念,这导致法院对包括主合同履行地,从合同履行地,随附义务履行地,还有书面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口头约定的履行地、实际履行地等等,
合同履行地确认, 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
民间借贷合同”以合同履行地为管辖法院的,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0、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Q2:工程劳务分包无效合同纠纷的管辖地
你好,如未约定仲裁,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可管辖。
私下无法解决的,都是到法院解决的,没什么区别。
Q3:《合同法》规定管辖法院以双方约定为准;《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规定管辖法院以劳动纠纷发生地为准,
因为劳动合同纠纷是先裁后审,就对劳动争议主管的范围而言,法院和仲裁是相同的,但在序位上 仲裁主管优先于法院主管,所以纠纷所在地和劳动仲裁管辖地是一致的。换句话说,法院是顺应了劳动仲裁的管辖。 合同法的约定不适用于劳动争议案件,有法定的不能约定。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因为劳动合同纠纷是先裁后审,就对劳动争议主管的范围而言,法院和仲裁是相同的,但在序位上 仲裁主管优先于法院主管,所以纠纷所在地和劳动仲裁管辖地是一致的。换句话说,法院是顺应了劳动仲裁的管辖。 合同法的约定不适用于劳动争议案件,有法定的不能约定。
搞混了
这两个法分别调整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放在一起用……
祝你好运!
一般的民事经济纠纷适用合同法,劳动纠纷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所以两部法律法规都没有问题,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适用。
Q4:法院如何管辖劳动争议案件
山东万航律师事务所苏强律师:二○○一年四月十六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1、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是一致的,特殊情况也不一致,在两者不一致的情况下,劳动者有选择权;用人单位在广州,履行地在济南,若仅以用人单位所在地管辖,对当事人诉讼极为不便;2、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统一了劳动争议案件的级别管辖,完善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制度。3、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Q5:劳动合同签订地与工作地点不一致,怎样确定管辖法院
发劳争议申请劳仲裁并遵循先裁诉原则能直接院起诉必须先向劳仲裁委员免费申请劳仲裁于劳仲裁委裁决服才向院起诉申请劳仲裁单位所或者劳合同实际履行都 劳争议调解仲裁: 第二十条 劳争议仲裁委员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劳争议 劳争议由劳合同履行或者用单位所劳争议仲裁委员管辖双事别向劳合同履行用单位所劳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由劳合同履行劳争议仲裁委员管
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遵循先裁后诉的原则,不能直接法院起诉,必须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劳动仲裁委的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劳动仲裁在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都可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两地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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