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缴纳社保?劳务合同需要交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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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关系不需要上社会保险吗
劳务合同不等同于劳动合同,是否缴社保要看你们合同上怎么约定的。
劳务合同应属于民法管辖,对社保没有强制性规定;而劳动合同属劳动法管辖,其含有社保条款。
如果你lg是中远劳务的正式职工的话,中远劳务会帮你交养老金和失业金,还有内部系统的医疗统筹,公积金是没有的.但由于中远系统的社保金都是交在北京的.
Q2:签了合同,必须交保险吗?
1、外商企业只要在中国境内,应当依据《劳动法》规定办理;
2、企业应当按照劳动法缴纳社会保险;
3、劳动者个人应当按比例缴纳社会保险(各地比例不一样);
4、“公积金”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可另行处理;
Q3:请问,是不是签劳动合同公司就一定得买社保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
1. 对的,劳动法相关规定要求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征缴条例中有具体的要求。单位和员工都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这是双方都应当承担的义务和社会责任!
2. 社会保险是一种社会行为,目前并不以某个人的意志为转移。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公司 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应该有网络备案。可以证明您有一定的工作年限。且公司不缴纳社保,您可以主张公司补交社保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8--63条。
我到公司上班都一年了公司不给买社保估计就是没有签合同的原因,签了合同就必须履行劳动法为员工办理各种保险
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公司 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应该有网络备案。可以证明您有一定的工作年限。且公司不缴纳社保,您可以主张公司补交社保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8--63条。
你理解得正确,员工只要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单位就有义务为该员工办理社保关系,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Q4:劳务合同需要交社保吗
【法律分析】:签的劳务合同,公司是不需要给员工交社保的。一、劳务合同一般是临时的,类似承揽性质的,才是劳务合同,签订的劳务合同,双方就不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二、如果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则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否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就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Q5: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一定要给个人交社保?
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是 合同应当具备条款包括劳动合同 所谓应当 就是必须要有的 后面那句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是单位与劳动者的特殊约定 如有些大公司为职工医药费报销 与社保不是同样的概念
同时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也规定了 若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者可以就此解除合同 也就是说 从合同签订起 社会保险就必须同时交纳
无论你有没有签劳动合同,只要你们存在劳动关系,就需要为你交社保,只是你们公司的法定义务。
至于你有没有签劳动合同这点个人认为只要现在你们有觉得什么对你利益有损害的情形出现就没事,即使日后有纠纷了,你只要提出笔迹鉴定就可以推翻合同的有效性。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不一定!
我在北京,本人接受此方面的法律援助!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在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应当”就是“必须”,而不是“可以这样或可以不这样”,劳动合同法第17条写得很清楚啊,劳动合同中要有社会保险的内容,也就是说,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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