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劳动纠纷?

论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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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请问雇用关系与劳动关系有什么不同?

雇用关系与劳动关系,分别受《劳动法》和《民法》调整。

1.工伤和人身伤害:

(1)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和人身损害赔偿鉴定是完全不同的两种鉴定,建议选择通过认定工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后处理。

(2)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不追究劳动者的过错责任(自杀、自残、醉酒、吸毒除外)。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3)此外,对于同一种伤情,工伤伤残等级要比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更有利于伤者,工伤的赔偿数额高于人身损害赔偿。且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

2.关于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两者也存在着明显的不同和差异:

(1)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工伤保险条例》依据劳动法限定的主体的范围,也在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用人接受受雇用人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Q2: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指狭义的雇佣关系)的区分标准,在《工伤保险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条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实施前,一直依照《劳动法》及其解释规定,审查用人单位主体资格,若用人单位具有营业执照或依法履行了登记、备案手续,则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反之,则属于雇佣关系。

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应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一、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或者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如果用人单位依法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或者依法需要履行登记、备案手续,而用人单位未予办理或者履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所发生的工伤争议应属劳动关系范畴,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这些情形都是按照雇佣关系处理的。

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否具有行政隶属关系。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有行政隶属关系,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劳动者必须在高层服务以用人单位的情形下进行;在雇佣关系中,尽管劳动者在一定程度上也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支配,用人单位的各项概率制度对劳动者通常不具有约束力。

三、劳动人员是否连续稳定地从事工作。一般来说,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长期、持续、稳定在用工单位工作的主观意图。例如鞋厂招做鞋底长工,一般让小工准备长做,招用临时撤资工就不同,临时搬货工今天做了明天就有可能不做,就不能算形成劳动关系,雇佣关系中劳务人员具有临时性。

四、用工单位对劳动力是否享有支配权。劳动关系中用工单位享有劳动力支配权,小工在为用人单位服务的同时,一般不能再为其他单位服务,而雇佣关系中劳动者可身兼数职,今天为这个厂搬运,明天可为那个厂挑货。

关于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分标准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很多,以上只是一些简单的区分方式。

最好称个人,不要称个体,让人误解为个体户.

个人与事业单位的关系,可能有几种

1、有编制的,属于人事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但是,所受到的伤害,单位要承担责任,按国家的相关规定解决。

2、无编制的,受雇于单位,正常上下班,接受单位管理遵守单位的考勤制度等,定期领取工资报酬的,则属于劳动关系.则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3、还有一种一般的雇佣关系,属于劳务关系,虽然受雇于单位,但是不受单位的严格管理,只为单位完成规定的任务,提供一定的劳动成果,单位不具体对该人进行管理的。这种情况,你是劳动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在工作中受伤,可以依照最高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要求单位赔偿。

Q3: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怎么区分?

通俗点说就是劳动关系比雇佣关系更为稳定...例如我去你公司上班是劳动关系,如果我请你来我家做钟点工就是雇佣关系.劳动关系,会享受公司福利待遇,雇佣关系不一定会.

Q4: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上有“劳动合同解除,乙方自愿放弃原劳动关系的一切主张与权利”之类条款,合理吗?

这种规定,属于霸王条款,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那么公司会根据这个条款不支付经济补偿。但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就必须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建议反映到就业局解决,此合同部分条款无效。

最普遍的介绍:合同问题

特点是什么:解除

举例说明应用场景:劳动合同法

其它含义:这样的条款需要谨慎,咨询。

举例说明应用场景:搞清楚再签

违法的合同条款其实无效。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5: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劳动纠纷

1。你和这个公司是属于雇佣关系。

2。劳动合同也是民法的一部分。民事诉讼是由当事人自行起诉的。

3。你可以把合同作为证据,提供给法院。

4。如果没签合同,但有证据证明你是被他雇佣的,同样享受合同待遇。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雇佣合同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大陆法系各国一般都对雇佣合同设有规定,例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 广义上的雇佣关系包含“劳动关系”,对二者的区别,台湾著名学者史尚宽先生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劳动契约的受雇人与雇佣人间存在“特殊的从属关系”,受雇人的劳动须“在于高度服从雇方之情形下行之”;二是劳动者系提供其职业上之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