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劳务报酬范围(请问劳务报酬的范围?如何与工资薪金区别?)

个税劳务报酬范围(请问劳务报酬的范围?如何与工资薪金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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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如何界定临工工资与劳务报酬

不管是临工也好,长工也好,但是首先你要确定那个岗位是不是临工岗位。劳务报酬是他付出劳务,是承包形式,临工是你聘用形式

1、职工工资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 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个人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劳务取得的所得,具体包括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2、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例如,金银、工艺品、废旧物资等的价款。

3、坐支现金:收到现金以后不往银行存,直接从收到的现金中开支。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4、外埠存款,是指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汇出款项时,须外埠存款填列汇款委托书,加盖“采购资金”字样。除采购员差旅费可以支取少量现金外,一律转账,该采购专户只付不收。企业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Q2:劳务报酬范围

一、正面回答

劳务报酬范围是劳动者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等劳务取得的所得。这些所得如果是以工资、薪金形式从其工作单位领取的,则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二、分析详情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三、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Q3:请问劳务报酬的范围?如何与工资薪金区别?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为企业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演出、表演、广告、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报酬。个人担任企业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也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区分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标准是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某种技艺,独立提供某种劳务而取得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而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非独立劳动,从所在单位领取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1、提供劳务方式区别。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最容易区别的就是是否本公司员工(个人理解)。因为如果是本单位员工,你也不好意思问公司要劳务报酬,本单位员工一般以工资薪金中的奖金发放到个人。

2、税收方面区别。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不是按9级个人所得税税率来计算,应该是按收入的20%征税。

工资薪金:按9级个人所得税税率征收。

3、举例

劳务报酬,比如你到外单位做演讲等,收个几万块钱,这种就是劳务报酬,但是如果是内部培训,那你就免费无偿或者是收点奖金。

以上就是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Q4:劳务报酬所得税的计算范围现在是不是也改了?之前4000/>20000

对劳务报酬所得税的个人所税税计算的法律依据如下: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四、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11年7月19日颁布的国务院令第60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十一条 税法第三条第四项所说的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

  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经本人核对劳务报酬所得税的个人所提税计算方法,没有改动过。

应纳税额=(4000-800)*20%=640元。

说明: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按次计算,800元以下免税: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

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

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Q5:请问劳动报酬包括几方面?有司法解释吗?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是否属于劳动报酬范畴?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4)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5)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应该不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