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评标专家评标劳务费用标准指导意见?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 由企业承担的费用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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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四川最低工资律师咨询
您好:
1、关于四川成都最低工资
经成都市政府以成府发〔2012〕2号文件确定,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等14个区(市)县执行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次:每月1050元,每小时11元;彭州市、崇州市等6个县(市)执行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第二档次:每月960元,每小时10元。
相比以前的工资标准是有所上升的。
2、关于最低工资的内容
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不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说您的月工资必须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但是“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需要自己从工资中支付(另外企业也会负担一部分)。
3、具体“保险有无上涨”您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您好,律师执业是没有地域的,您可以选择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一定是本地的。主要是看要适合您的就行。建议找胜诉率高的资深律师,要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如20年以上,那是最重要的!
Q2:怎样才能和银行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
多地要求发承双方均提交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全面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保网
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是我国工程担保试点中自发产生的一个创新品种。其一经推出就迅速走红,几乎成为大多数工程担保试点城市的必推品种。各地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实践中,也先后制定了基于项目设定担保、基于企业设定担保等地方方案。
针对收取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的对象企业,事实上自2006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对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后,工资保证金原则上都由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缴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亦将“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列为违反条例的情形,强调了总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主体地位。
而随着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逐渐成为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诱因,一些地区也结合地方实际,围绕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主体进行了一系列创新。
1、辽宁大连,从业主方缴纳到承包方缴纳到双方缴纳保证金
由于业主作为工程资金最终的提供方,历来是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重要风险源,因此早在2007年《大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规定》中,大连市政府便明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建设单位(指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单位)缴纳,在工程款中列支。
而在2015年《大连市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中,大连市人社局重新规定:2016年3月1日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发生过拖欠工资行为的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预存,预存金额可根据预存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增减调整。这改变了建设单位清欠的惯例,转而仅要求有欠薪历史的总包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将贯彻“总包负总责”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总包单位的工资支付首要责任。
而后在2018年《大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中,大连市五部门再次修改规则: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含直接发包项目中的承包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前分别以承建工程项目合同造价的一定比例,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办银行存储的资金。
不难发现,大连市历经由业主方缴纳保证金到承包方缴纳保证金再到双方分别缴纳保证金的更迭,最终建立起了全面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2、四川绵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均需出具保函
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方面,四川绵阳可谓双重担保的典型代表:2017年5月四川省住建厅与保监局印发《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试点方案》后,绵阳市住建局也于2018年9月印发《绵阳市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施工承包人应分别与保险公司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保函。
这有助于解决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时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的问题。如在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时,建设单位的担保保函将首先被作为兑现对象;当然,在建设单位担保保函暂无法兑现的前提下,施工单位担保保函也将被启动,从而为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双重保障。
考虑到“垫资承包”和“工程款拖欠”一直是欠薪的罪魁祸首,因此2018年12月绵阳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在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从5%调整为最高3%的同时,依然通过“对获得服务绿卡的民营建筑业企业实施免缴、对获得服务绿卡的民营开发企业实施减半缴纳保函”的部署,保持了“建设单位缴纳保函”这一主线不变。
事实上除了辽宁大连、四川绵阳,河北、广东等地也均要求业主和企业分别提交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旨在斩断债务链,避免信用风险向无辜的建筑工人延伸。
3、四川成都,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与信用评级挂钩
2004年11月4日起实施的《关于加强成都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首先按照建筑业企业和建设单位的信用情况将企业划分为重点监控企业(单位)和非重点监控企业(单位),而后明确:重点监控的建筑业或建设单位各按工程项目合同造价的5%缴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非重点监控企业或建设单位可以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办理担保、以企业为单位办理担保或以企业为单位办理定额缴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这一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与信用评级挂钩的做法一直被成都市延续至今。2019年12月20日起施行的《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十条措施》再次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差异化管理模式,还对未及时处理欠薪预警的建设单位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给出了担保形式限制。
通过禁止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使用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代替农民工工资现金保证金,成都市实际上抬高了欠薪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成本,将以经济手段倒逼建筑业企业主动清欠,亦是“利诱”建筑业企业保障农民工权益。
不难发现,通过要求业主和承包商分别缴纳保函、实行保证金额差异化缴存、明确担保与信用评级挂钩,辽宁大连、四川绵阳、四川成都的系列创新都有助于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也应该看到,未来通过与业主支付担保协同保证款项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还将发挥更大的效用,从而全面规范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源头治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直接找担保公司!他会给一份资料清单你的!!你是必须找担保公司才能办理的!!担保公司再联系银行!
是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的作用就是代替保证金,当企业不按合同要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下,业主可以凭借保函直接找银行提供索赔来支付农民工工资
Q3:2020成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0年成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城镇居民: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A 年龄 X≤60岁 22368元/年×20年=447360元
B 年龄60岁≤X≤75岁 22368元/年×(80-X)年=★元
C 年龄 X≥75岁 22368元/年×5年=111840元
农村居民:按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A 年龄 X≤60岁: 7895元/年×20年=157900元
B 年龄60岁≤X≤75岁 7895元/年×(80-X)=★元
C 年龄 X≥75岁 7895元/年×5年=39475元
二、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新标准尚未发布,老标准为:37924元/年÷2=18962元
三、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伤残等级赔偿系数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3.6等级划分:本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成都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
城镇标准:十级:44736元,九级:89472元,八级:134208元,七级:178944元,六级:223680元,五级:268416,四级:313152元,三级:357888,二级:402624,一级:447360元。
农村标准:十级:15790元,九级:31580元,八级:47370元,七级:63160元,六级:78950元,五级:94740元,四级:110530元,三级:126320元,二级:142110元,一级:15790元。
四、误工费
[国家赔偿的标准]月工资=32784元/年÷12月=2732元/月日工资=2732元/月÷21.75日=125.6元/日(劳社部发【2008】3号)无收入证明,参照同行业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五、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本地司法实践操作标准80元/天】
六、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成都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川财行[2007]227号】2007.9.6)第13条确定: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为50元/日【本地司法实践操作标准为30元/天】
八、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九、被抚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以下数据仅指受害人为唯一抚养人的赔偿指数)
A 年龄 X≤18岁: 15050元/年×(18-X)年=★元
B 年龄60岁≤X≤75岁 15050元/年×(80-X)年=★元
C 年龄 X≥75岁 15050元/年× 5年=75250元
2.农村按农村标准依此计算。
你好,四川履正律师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希望我们的回复能帮您解决问题。
2020年成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城镇居民: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A 年龄 X≤60岁 22368元/年×20年=447360元
B 年龄60岁≤X≤75岁 22368元/年×(80-X)年=★元
C 年龄 X≥75岁 22368元/年×5年=111840元
农村居民:按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A 年龄 X≤60岁: 7895元/年×20年=157900元
B 年龄60岁≤X≤75岁 7895元/年×(80-X)=★元
C 年龄 X≥75岁 7895元/年×5年=39475元
二、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新标准尚未发布,老标准为:37924元/年÷2=18962元
三、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伤残等级赔偿系数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3.6等级划分:本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成都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
城镇标准:十级:44736元,九级:89472元,八级:134208元,七级:178944元,六级:223680元,五级:268416,四级:313152元,三级:357888,二级:402624,一级:447360元。
农村标准:十级:15790元,九级:31580元,八级:47370元,七级:63160元,六级:78950元,五级:94740元,四级:110530元,三级:126320元,二级:142110元,一级:15790元。
四、误工费
[国家赔偿的标准]月工资=32784元/年÷12月=2732元/月日工资=2732元/月÷21.75日=125.6元/日(劳社部发【2008】3号)无收入证明,参照同行业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五、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本地司法实践操作标准80元/天】
六、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成都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川财行[2007]227号】2007.9.6)第13条确定: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为50元/日【本地司法实践操作标准为30元/天】
八、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九、被抚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以下数据仅指受害人为唯一抚养人的赔偿指数)
A 年龄 X≤18岁: 15050元/年×(18-X)年=★元
B 年龄60岁≤X≤75岁 15050元/年×(80-X)年=★元
C 年龄 X≥75岁 15050元/年× 5年=75250元
2.农村按农村标准依此计算。
Q4:2017年四川省交通事故伤残培偿金的具体数额是多少
2015年四川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81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027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03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906元/年。
第一部分:共有赔偿项目
1、医疗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3)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4)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5)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6)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3)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5)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6)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7)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交通费
(1)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及伙食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8、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3)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4)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尽量和他谈谈吧,赔是肯定要赔的。
Q5: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 由企业承担的费用有哪些?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1、医疗待遇: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按伤残等级支付相应月数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据此,如果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应承担:
1、医疗待遇:工伤职工住院治疗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4、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企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全部由企业承担。
不只是四川这样,全国都如此。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6、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都分别有不同的规定。
7、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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