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试用期不缴纳社保?试用期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试用期不缴纳社保?试用期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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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员工签定劳务合同后,过了试用期,能不能因为接受继续教育而解除合同

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⑴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⑵ 承担因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你说的不是劳务合同,首先要不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分开。我个人认为,只要你的辞职美誉哦给你的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该足额给你发放工资!

员工签定劳务合同后,过了试用期,能不能因为接受继续教育而解除合同? 申请辞职,单位拒付工资,这点当然是不对的! 你只要是按正常流程走的,单位是没有这个权力的! 所以你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力不受到侵害!

Q2:我的劳动合同签得是2年整,试用期有6个月,请问是否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不符合。《

劳动合同法

》对

试用期

进行了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

试用期

,你之前已经在该厂工作五年,因此不应该再次约定试用期,而应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满意请采纳,举手之劳,将鼓励我们继续解决更多网友的问题

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进行了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你之前已经在该厂工作五年,因此不应该再次约定试用期,而应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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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是劳动法比较笼统的规定,地方上如果有相关的补充说明,可以参照地方的规定。

比如江苏省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您的情况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Q3:劳动合同是在试用期结束后签吗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很多公司都听说按照该法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但是,有些企业里的员工不太清楚的是,新录用的员工到新的用人单位后,到底是开始试用期就要签正式的劳动合同,还是试用期满以后才签订劳动合同

要签的, 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相关的合同期限,所对应的试用期。 由此可以推知,只有在签了合同的前提之下,; 才能确定试用期的期限。 并且如果试用期通过后转正的话, 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的期限之内。

Q4:劳动协议签3年试用期是多久

劳动合同签订三年时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年限为1年以下(含1年)一般试用期为一个月; 劳动年限为1-3年以下(不含3年),一般试用期为两个月至三个月; 3年以上(含3年)固定期或无固定期年限,国家劳动法规定员工试用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所以,劳动者若签的是三年期合同,只要试用期没有超过六个月就是合法的。

Q5:试用期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企业为了考察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以及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那么试用期劳动合同怎么签呢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同意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时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很重要,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要说明的是,只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