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给境外个人的劳务费需要缴纳增值税吗(进口物质支付给国外第三方的服务费需要交关税和增值税吗?)

支付给境外个人的劳务费需要缴纳增值税吗(进口物质支付给国外第三方的服务费需要交关税和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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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进口物质支付给国外第三方的服务费需要交关税和增值税吗?

需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九)扣缴增值税适用税率。境内的代理人和接受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之规定,支付设计费用代扣代缴增值税的税率为6%.

如果是自己的采购代理人,则不包括。

其他中介机构收取的佣金计入关税完税价格,从而缴纳关税税额和增值税。

进口货物增值税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

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第十一条 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未包括在该货物实付、应付价格中的下列费用或者价值应当计入完税价格:

(一)由买方负担的下列费用:

1.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购货佣金”,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

Q2:佣金通过国内银行汇以美元汇给国外的中间商(个人),我单位要不要代扣交个人所得税啊?

对于2009年1月1日以前的支付国外公司在国外为本公司提供的劳务,而国外公司在国内又无任何机构的,不需要为其代缴营业税,而根据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修订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最新变化,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解释有了新的变化,根据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修订以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四条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的,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

    也就是说,2009年1月1日后发生的,因接受劳务的单位在境内,所以得代扣营业税。

    如果国外提供劳务是个人的,则不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原来还要为国外公司代扣企业所得税,但是否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劳务所得,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据此原则性理解,尽管劳务的支付地在中国,但只要发生地在国外,还应理解为来源于国外的收入,不需要代扣缴纳企业所得税。而除劳务以外的收入支付地在国内,则需要代扣缴纳企业所得税。

要的

Q3:企业支付境外劳务报酬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说的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所说的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向境外个人支付劳务费属于来自境内的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办法应按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进行处理。是否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还应依据我国与对方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中关于个人独立劳务条款规定判定。

Q4:外国专家来华讲课,一次支付其1000元劳务费,有无免税规定?

  不免税。他属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不具备居民纳税义务人判定标准(条件)的纳税义务人,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并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居住不满一年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收入的个人。   一般是指短期行为来华的外籍个人,如:承包工程中短期作业的外籍人员,到中国境内演出或表演的外籍演员或运动员等。   二、纳税义务的确定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居住不满90天或183天 来源于境内的全部所得 境内支付 应申报纳税   境外支付 无须申报纳税   来源于境外的全部所得(无论何方支付) 无须申报纳税   三、课 税 对 象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 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像 、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四、适用税率   3、20%的比例税率。主要适用于劳务报酬所得;   五、计税依据的确定   3、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因涉及既要按一定比例合理扣除费用,又要避免扩大征税范围等两个需同时兼顾的因素,因此,采取定额和定率两种扣除办法。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工资、薪金所得实行按月计征的办法,因此,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固定减除800元费用(或4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额-800元(或4000元)   所以,其应缴税额=(1000-800)*20%=40

Q5:向境外支付劳务费需要缴纳哪些税?

财税[2009]111号文第四点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属于条例第一条所称在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上述劳务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根据上述原则,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关于境外税额直接抵免和第二十四条关于境外税额间接抵免的规定,居民企业(包括按境外法律设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被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的企业)可以就其取得的境外所得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进行抵免。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可以就其取得的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直接缴纳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进行抵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