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劳务分包是什么意思(建筑劳务分包资质取消了吗)

取消劳务分包是什么意思(建筑劳务分包资质取消了吗)

内容导航:

Q1:建筑劳务分包资质取消了吗

劳务分包资质2016年6月1日取消。

补充说明:

1、取消建筑劳务资质。自试点工作开始之日起,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建筑劳务资质列入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违法分包打击范围。

2、加快企业转型升级。鼓励现有建筑劳务企业采取独资、控股、混合所有制或通过收购、兼并等多种形式,组建法人经济实体做大做强,引导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小微专业作业企业做专做精。支持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将一部分技能水平高的农民工招用为自有工人,支持基本具备条件的劳务企业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发展。取缔无实际劳务作业人员的“空壳公司”和“僵尸企业”。

3、建立“三项”制度清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用工企业与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类保险。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实行建筑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建立培训上岗制度,坚持“先培训,后上岗”。

4、明晰“三方”用工关系。厘清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和作业人员三者之间的关系,明确三方责任。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对所承包项目的建筑专业作业活动负总责;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对本企业的用工行为负直接责任,按月公示工资支付清单;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对专业作业人员工资支付情况负监督责任,对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未按时间节点支付工资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Q2:2016年劳务资质取消

今年很多企业关心劳务资质是不是要取消这个问题,其实4月11号建设部发了一个文件,是准备取消劳务资质,但是现在只是试点工作,试点的范围是浙江、安徽、陕西。

所以,目前只有浙江、安徽、陕西这三个地方属于取消范围,就看你是哪个地方的了。

后期的话,是否全部取消还不一定,也许建设部要看试点情况吧。

1、这是一个误传,不是十分准确;

2、按照建设部建市[2015]154号 文件的规定,从2015年10月开始,企业申请劳务资质,只能按照新标准申请劳务分包不分等级资质了,不能申请其他劳务资质了;

3、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原来的脚手架、砌筑等十几个劳务分包资质全部作废,只有新的劳务分包不分等级资质可以继续有效。

4、新的劳务分包资质标准如下:

a、企业资产:

(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b、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c、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d.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没有取消啊,新资质标准下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了

Q3:国家准备撤消建筑劳务资质么

没有啊,所有种类的劳务资质现在都叫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了。

不明白啊 = =!

Q4:四川建筑劳务分包资质会不会取消

四川现在还没有取消,但是以后就不一定了。之前建设厅发的通知,已经有三个地方,安徽、陕西、浙江取消劳务资质,虽然只是试点,但是照这个趋势看来,是很有可能彻底取消的。

目前还不能确定,现在只是在三个省做试点。要是这三个试点试行的还可以的话估计会取消。

Q5:2017是不是取消了劳务分包资质

不一定吧,把原先的劳务资质13项现在改成了一项,应该不会取消的。

劳务分包资质2016年6月1日取消。

补充说明:

1、取消建筑劳务资质。自试点工作开始之日起,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建筑劳务资质列入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违法分包打击范围。

2、加快企业转型升级。鼓励现有建筑劳务企业采取独资、控股、混合所有制或通过收购、兼并等多种形式,组建法人经济实体做大做强,引导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小微专业作业企业做专做精。支持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将一部分技能水平高的农民工招用为自有工人,支持基本具备条件的劳务企业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发展。取缔无实际劳务作业人员的“空壳公司”和“僵尸企业”。

3、建立“三项”制度清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用工企业与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类保险。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实行建筑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建立培训上岗制度,坚持“先培训,后上岗”。

4、明晰“三方”用工关系。厘清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和作业人员三者之间的关系,明确三方责任。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对所承包项目的建筑专业作业活动负总责;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对本企业的用工行为负直接责任,按月公示工资支付清单;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对专业作业人员工资支付情况负监督责任,对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未按时间节点支付工资的行为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