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贷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错误重开,税额需重新缴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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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出租方开给承租方厂房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这栏应这样填
出租方开给承租方厂房增值税专用发 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不动产租赁”。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Q2:开发票时当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超过8个时怎么开
如果销售明细超过8行,应在开票系统里点击“清单”按钮,在清单里输入销售明细,开完发票后,直接把清单打印出来就可以了。
填写房屋租赁费或房屋租赁均可。
Q3:增值税专用发票贷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错误重开,税额需重新缴纳吗?
答:已经作废的发票不计算开票额、收入和增值税额,重开的发票要计算开票额、收入和增值税额。至于要不要交税,根据以下几点判断: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那么重开发票后,本季度收入是否超过9万。如果季度收入超过9万而不足超过30万,应按3%全额交纳增值税及城建税(增值税的7%);如果季度收入超过30万,应按3%全额交纳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的5%)。此外还要考虑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其中年累计利润不超过50万的,企业所得税实际征收10%,年累计利润超过50万的,企业所得税实际征收25%,并在汇算清缴中多交则递延、少交则补交。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那么重开发票后,收入计入应税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是否要交增值税根据“期初留抵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销项税额”的计算结果确定:若本期计算结果≤0,则不需要交增值税;若本期计算结果>0,则超过多少交多少增值税。同样的,如果当月收入不超过10万,免征教育费附加,反之则全额征收教育费附加。至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则与小规模纳税人同。
1.发票是当月的,没有跨月时,可以在开票系统直接作废原来的发票,按正确的数量、单价重新开出正确的发票。
2.发票已经跨月,已经进行了抄报税,这是需要凭对方的拒收证明,在你的开票系统开出红字发票申请单,请税局核实盖章后,开出红字发票,再按正确的数量、单价开出发票。
拒收证明的格式:
拒收证明
公司:
我单位是 公司,贵单位于 年 月 日 开具的 份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金额:
税额:
以上 份发票,我单位未认证,未抵扣。
以上 份发票,因货物数量不对, 现根据国税发【2007】18号文件的规定,拒收以上 份发票,并请请贵单位核实后按正确的数量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公司
年 月 日
希望采纳
Q4:汽车配件销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填写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话对这方面的要求不高,直接写“汽车零部件”就可以。
搜一下:汽车配件销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填写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Q5:增值税销售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注明一批,没有明细附件有什么后果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量单位一栏如注明为1批的,应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否则,则视为未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开具发票,可受到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理。
可以啊~~~就是自己打的,没问题!我是北京的!税务他老人家可不管打~~
你们自己要是有开增值税发票的机器,在那里就可以打,如果没有从网上下载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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