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再分包是否违法?公司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后,个人再与其他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法吗?

劳务再分包是否违法?公司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后,个人再与其他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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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机械和劳务能不能同时分包给同一个人

朋友您的写的有点小毛病,什么劳务分包含机械施工等,但是这都不影响大局,只要内容表述清楚,劳务仍然是劳务,不能“断章取义”。

严格地说,机械租赁不属于劳务分包。

因为机械租赁不属于劳务范畴。

但是,建筑施工企业的劳务分包,往往包含部分机械租赁成分。

Q2:劳务分包后还可以再分包吗?

劳务分包后不能再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的公司;禁止主体工程专业分包,主体工程的完成具有排他性、不可替代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Q3:请问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是什么?怎么样界定分包和劳务分包?

分包是指单项工程包工包料,劳务分包只包清工不包材料

正常比例在0-35%左右,因为现在的人工费越来越贵比例可能会大些,但是不可能超过百分之七八十那样的,因为工程肯定是需要材料建起来的,而不是用人堆起来的。

上楼答案是正确滴,我回答你的补充:总承包是可以将分项工程包给多个公司的,只是包清工。

不过,分包到的公司就没有权利再向下分包了!

也就是说劳务分包只是转下去一次!

分包是分项工程的包工包料,劳务分包只是包清工。劳务嘛,从字面上就能看出来只是劳动所得嘛!

Q4:劳务分包形式

一、自带劳务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二、零散劳务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三、成建制劳务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

Q5:公司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后,个人再与其他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法吗?

起作用的还是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个人在与其他分包公司签订的合同,必须在前面的合同的基础上

答:公司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后,个人再与其他人签订劳务合同绝对是合法的。

法律没有禁止,但前提是不能影响之前的工作。

在您和经营公司签订《外派劳务合同》或其他形式的协议中,根据国家规定,还有要交纳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的一些条款。 履约保证金是您一定要按《外派劳务合同》和《雇佣合同》的规定在国外工作的押金。履约保证金由您直接交给派您出国的经营公司,经营公司将给您一张收据。在您履行完劳务合同回国后,经营公司凭您提交的收据将履约保证金的本息(按您在外劳务期间活期存款利息计)如数返还给您。如您没按合同履行完义务,您无权要求退还保证金。 服务费是经营公司和您所在单位为您出国劳务提供组织和管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根据国家规定,履约保证金不能超过您在国外工作期间内得到的所有合同工资(不包括加班费,下同)的20%。 如果您与国内工作单位保持劳动合同关系,服务费不能超过您在国外工作期间内得到的所有合同工资的25%; 如果您无工作单位或在派出期间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合同关系,服务费不能超过您在国外工作期间内得到的所有合同工资的12.5%。具体交费多少,您要根据合同认真计算。 请注意,交纳各种费用一定要索取收据,并保存好,作为今后索要退费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