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代扣代缴(签定劳务合同单位可以替交个人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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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公司必须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吗
一般公司都会代扣代缴的 不过公司小 有些可以自行申报
那是必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因此,公司必须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Q2:企业支付劳务费有代扣代缴个税的义务吗
有的!对方是个人要代扣代缴,对方是个体户则不用!如果不代扣代缴的话,被税务局查到要受到应代扣代缴金额一半至三倍的罚款!
不可以,因为公司属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有责任和义务对应纳税人的纳税金额进行代扣代交.
能帮忙代扣代缴 但没有义务一定要
Q3:签定劳务合同单位可以替交个人所得税吗
1、一般分为个人缴纳和代为代扣代缴。 2、签订了劳动合同,不代表单位会代替你缴纳,所以要问清楚单位是否代扣代缴。 3、如果单位不代扣代缴,可以自己到税务部门缴纳。
不合理、你当初和他口头协商的时候如果他没有明确告诉你需要扣除个人所得税、他就必须发给你完整的工资,如果施工单位强行扣除你们的个人所得税、你们可以请求法律帮助、或者拨打劳动局电话咨询、望采纳、
Q4:税务局代开劳务发票后企业怎么代扣个税
如果是劳务活动,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后,企业会在税务局进行申报登记然后在发放工资前代扣的。
你所谓的劳务费是具体指那一方面的劳务?
应交营业税=劳务费×5%
应交城建税=营业税额×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3%
应交个人所得税=劳务费×(1-20%)×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劳务报酬的计算公式:
应交个人所得税=某项目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某项目应纳税所得额=某项目收入总额-费用扣除额
劳务报酬税率表
级次 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 20% 0
2、 超过20000元
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其他的你自己要搜一下。
Q5:企业支付劳务费有代扣代缴个税的义务吗
企业支付劳务费有代扣代缴个税的义务。
根据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税款。
根据相关规定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结合起来,在进行所得税前扣除时,需要真实合法的成本费用凭证。所以,企业在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时,如果没有取得发票,属于没有取得符合规定的票据,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在支付劳务费需要取得发票,而自然人本身开不了发票,就需要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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