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劳务销售额和应税货物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劳务类年营业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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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小规模纳税人劳务类年营业额是多少
小规模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不是日历年度,如2015.10~2016.9),累计应征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
餐厅属于提供餐饮服务的行业,不缴纳增值税,缴纳的税种是营业税,而所谓的小规模纳税人指的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所以,无论餐厅营业额多少,都和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一般纳税人之类的资格没有关系。
Q2: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80万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超过50万。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①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②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你的标准写错了。
1、销售额范围的一般规定。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 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在确定全部价款时,一般纳税人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的不 包括其应纳税额。价外费用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 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 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凡收取的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 额。对在价外与应征增值税的销售收入一并收取的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应按照税 法规定纳入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不征收增值税的费用 项目有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 费税、符合规定的代垫运费(即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纳税人将该 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2、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积应缴增值税销售额。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第22号号令第三条有详细解析。这里面应用到了会计和税务上的专业术语,其中“销售额”是会计术语,一般情况下是指企事业单位的主营业务收入。而“应税销售额”是税务上的术语,指按照有关税务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应当缴纳税金的销售收入。两者在一般情况下所表达的意思是一样的,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存在着差异,原因在于有关部门打击避税偷税等问题的发生,对一些非销售行为规定视同为销售行为,并征收相关税收所致。
Q3:小规模纳税人征收增值税,销售应税劳务的,
所谓某税种的非应税项目,就是指业务应交纳税的税种不属于该税种内。比如,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就是增值税非应税项目,而是营业税的应税项目。销售商品就是营业税非应税项目,而是增值税的应税项目。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3%,应去申请
Q4:税法上销售应税劳务
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是收入确认的一个条件。也就是商品的价款能否有把握收回。所以你这个还需要你判断一下是否可以确定能把款项收回。能收回,可以确认收入,否则可以不确认。
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证是受到对方发票,或者是应付票据等凭证。
收到款项是收到现金等等。
增值税里面加工,修理等为应税劳务,营业税里面除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以外的为应税劳务。
Q5:应税劳务销售额是什么意思
应税劳务指的是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劳务活动,按照有关税收规定,属于应该纳税的情形。应税销售额包括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各种价外费用。
其中价外费用主要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奖励费、集资费、运输装卸费、储备费、代垫款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那么应该如何计算销售额呢?如果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使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公式应该列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